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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用路者付費”不是高速長期收費的借口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7-24 14:36:21


  據報道,《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稿)正在征求意見,擬調整公路收費期限,回報周期長的高速公路經營期限可超30年,收費公路債務償清後可實行養護管理收費。交通部公路局有關負責人也明確表態:高速公路按照“用路者付費”的原則,實行長期收費是合理的。

  “用路者收費”,聽著很合理,但實際并沒有這麼簡單。首先,因為燃油稅的存在,車輛通行費只能是使用收費公路的“追加費用”,而不是基本費用。2008年我國實施燃油稅改革,取消了原來的養路費,因此中國車主只要買汽油,就是在交稅,就相當於繳了之前的養路費。因此收費公路向車主提供的只能是“級差效益”,也就是說,用戶只需對自己享受到的“級差服務”交費。這就相當於,你去民政部門辦結婚登記,只要繳證書費用,而不能把整個部門的造房子錢、人工工資都折進結婚登記費用裡——因為你之前已經納稅了。

  其次,目前執行的,也是《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稿所堅持的——省內對高速公路“統貸統還”,與“用路者收費”相矛盾。

  “統貸統還”的原意是,強化的是交通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但貸款和還款的責任主體仍然是省內各個不同的收費公路的項目法人,而不能把整個省內打成一個“統賬”。現在,“統貸統還”成了一些省份故意拖延公路收費年限的手段——明明這條公路已經還清貸款了,但按所謂“統貸統還”的原理,只要省裡還有一條公路沒有還清貸款,所有的公路就可以繼續收費。

  現在《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稿)還在堅持“省內統貸統還”。如前所述,司機已經通過燃油稅交了養路費,在高速公路上另收費,只是“級差服務”的費用。司機當然沒有義務為自己沒有享受到的其他公路上的“級差服務”交費。“省內統貸統還”就是把整個省的道路建設任務,攤到那些沒有享受到“級差服務”的司機身上,顯然與有關負責人強調的“用路者收費”相矛盾。

  其三,和公路收費相關的所謂“公路虧損”問題,則是一個嚴重被誤導的問題。以賬面來計算,還本付息、公路養護、稅費支出、運營管理的確都構成支出,支出與過路費收入之差的確是虧額,但這個虧額背後還有公路這一龐大的資產,這一資產無論最終歸誰所有,它都屬於資產,就像貸款買房再用於出租一樣,看似每月租金不敵貸款,月月都在還債,但最終將獲得房子這一資產,能說每月都在虧損嗎?至於收費公路賬目,還面臨著賬目不清、運營管理支出不透明等質疑,這些問題不解決,所謂的“長期收費”恐怕依據也是不足的。

  所以,公路長期收費,不是不可以。但司機只需要為自己享受到的“級差服務”付錢,而不是替政府部門背起公共建設的包袱。(來源:新快報 作者: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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