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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內蒙古農民收購玉米案再審 擇日宣判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2-16 18:03:20


 
  “依此條例,非公司的個人收購糧食已不需要取得資格,這是新條例對個人收購糧食的限制條件的取消。因此,自2016年2月6日起,個人收購糧食已經不為‘國家規定’所禁止,王力軍作為農民收購糧食的行為,也非行政違法行為。”王殿學在辯護詞中寫道。

  2016年9月14日,國家糧食局出台《糧食收購資格審核管理辦法》,對《糧食流通管理條例》關於收購糧食資格的要求作出了進一步明確,“農民、糧食經紀人、農貿市場糧食交易者等從事糧食收購活動,無需辦理糧食收購資格。”

  王殿學認為,這一管理辦法也能證明,農民收購糧食不違反行政法規。

  對此,公訴方認為,2016年2月6日對《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第九條的修改在當時并未對農民收購糧食全面放開。本案原始判決是在2016年的4月,在此之前,也沒有全面放開。

  之後在2016年9月,國家糧食局、國家工商總局制定的《糧食收購資格審核管理辦法》才對農民收購糧食全面放開。所以,公訴方認為,王力軍在行為發生時,應當適用當時的法律,因而其行為具有一定的行政違法性。

專家說法 “是否行政違法,應由行政機關認定”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何兵認為,王力軍的行為是否違反行政法,應該由工商局、糧食局等相關行政部門來判斷,檢方沒有判定行政違法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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