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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消費不能僅指望“消費券”這一招
http://www.CRNTT.com   2020-03-25 16:19:54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居民主動減少外出購物,紛紛取消聚餐聚會,非生活必需類商品銷售和餐飲業受到明顯衝擊。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1月份至2月份,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同比下降20.5%。其中,商品零售下降17.6%。為了有效應對疫情對消費的影響,各地區各部門相繼出台了擴大消費的政策措施,發放消費券就是其中一項重大舉措。在南京,預計將發放總額3.18億元的消費券;在濟南,推出2000萬元文旅消費券;在江西,發放1000萬元旅游電子消費券;在寧波,也將推出大額消費券……(3月22日《經濟日報》)

  顯而易見,發放消費券是為了通過補貼的方式刺激消費、釋放消費需求。從以往經驗來看,消費補貼政策在短期內一般都會帶動消費增長出現新高,特別是在重點扶持的領域,作用是比較明顯的。就此而言,地方政府通過發放各種消費券的形式,恢複此前由於疫情而受到重創的消費行業,無疑是一個順勢應時的智慧舉措,值得肯定和期待。

  但是,應該清楚看到的是,通過發放消費券來刺激和促進消費,也有著非常明顯的短板需要克服。一是發放消費券需要雄厚的地方財力支持;二是發放消費券只是整個市場鏈條中一個相對末端的環節和方式。因此,消費券不能一發了之,地方要有相應的配套措施,促消費“籃子”裡應該准備更多的“政策雞蛋”,盡最大可能發揮消費券的作用。

  那麼,我們到底怎樣才能促進消費呢?對此,3月18日國家發改委就業收入分配和消費司司長哈增友在參加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召開新聞發布會時就說得很好,促進消費的當務之急是進一步壓實地方政府推進複產複工、恢複營業的主體責任。何以此言?

  衆所周知,要想群衆從根本上能够消費、願意消費、有能力消費,至少需要兩個前提和基本條件:一個是需要有充足且優良的市場商品供應,另一個則是群衆有足够的錢和消費意願。

  可是,由於此次突發疫情的影響,絕大部分生產企業停工、商業企業停售,整個市場幾乎停滯,隨之而來的則是很多勞動者不得不停止勞動、賦閑在家。這帶來很多嚴重後果,比如對很多企業來說,生產成本飈升,但供應市場的產品卻不一定充足,而且一些時候還可能伴隨著品質的下降,影響消費者的消費意願;而對廣大勞動者而言,由於不能工作沒有收入或收入減少,也直接影響市場消費能力,連帶著還影響潛在市場消費意願的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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