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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例故意損毀自然遺跡入刑案主審法官答記者問 用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
http://www.CRNTT.com   2020-05-21 22:52:06


 
  游客在景區的不文明行為,根據其造成的後果嚴重程度,區分其違法的層次,從而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以及刑事責任。刑罰是最嚴厲的處罰,是否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法律有嚴格的規定。對於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對國家保護的風景名勝區的核心景區明確確定為刑法上的“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跡”。對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跡損壞行為,情節嚴重的才給予刑事處罰。因此,并不是所有的不文明行為都構成犯罪。

  在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中,判決張某明等3人承擔生態環境損失費用600萬元,主要考慮了兩方面的因素。

  一方面,據地學專家參加庭審時介紹,世界自然遺產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基層科學家、國家科學家、世界科學家的共同認定確定的全世界級別最高的自然景觀,所在國有義務和責任給予最嚴格的保護。而且,三清山是非常重要和典型的花崗岩地貌所組成的岩柱和各種地貌,特別是巨蟒峰這樣一個128米高獨立的花崗岩柱子,在全球地質界也是一個非常奇特的現象,所以特別寶貴,在上面打26個釘子,就是嚴重的破壞。上面的釘子如拔出來就會造成第二次損壞。其造成的損失,也是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另一方面,3人的行為對巨蟒峰造成損害,必須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在沒有法定鑒定機構對損失作出鑒定的情況下,聘請專家對損失作出評估。法院結合專家采用的評估方法和《評估報告》的結論,酌定賠償數額為600萬元,并無不當。

  問:本案對普通民衆在旅游時有什麼警示作用?

  答:本案的判決對普通民衆在旅游中的不文明行為中劃出一道法律紅綫。對3被告人的入刑,不僅是對其所實施行為的否定評價,更是警示世人不得破壞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跡,應珍惜和善待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明確了一些旅游中不文明行為屬於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規範了我國游客文明旅游行為,提高人們的文明旅游意識,推動國民在享受旅游權利的同時,承擔文明旅游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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