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量刑有理有據,法治護航生態環境
問:被告人的行為對巨蟒峰產生了怎樣的破壞,嚴重性如何?
答:本案中,4名專家從地學專業角度,認為被告人的打岩釘攀爬行為對世界自然遺產的核心景觀巨蟒峰造成了永久性的損害,破壞了自然遺產的基本屬性即自然性、原始性、完整性,特別是在巨蟒峰柱體的脆弱段打入至少4個膨脹螺栓(岩釘),加重了巨蟒峰柱體結構的脆弱性,即對巨蟒峰的穩定性產生了破壞,26個膨脹螺栓會直接誘發和加重物理、化學、生物風化,形成新的裂隙,加快花崗岩柱體的侵蝕進程,甚至造成崩解。
問:這次事件對自然環境造成哪些不可挽回的損失,案件的判決有何意義?
答:張某明等3人在巨蟒峰打入26個岩釘的行為,不僅觸犯了刑法,構成犯罪,也侵害了社會公共環境權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這體現了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的司法理念。
其中,刑事案件的典型性在於將“專家意見”作為定罪量刑的參考依據。另外,本案對3名被告人的入刑及判令賠償生態環境損失,也可引導社會公衆樹立正確的生態文明觀。(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黃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