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 
傳奇律師朱明勇:薄熙來被抓前不敢去重慶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6-11 13:51:39  


 
  最後朱明勇勸叔侄倆:“既然這樣,那就先停下來,先回家。”朱明勇清楚,叔侄倆回家會給法院產生壓力。第三方消息稱,法院要“一次性解決”,即宣判無罪之後馬上就把國家賠償解決。

  叔侄倆出獄之後,賠償問題並不顯得那麼急迫。朱明勇考慮到,叔侄倆最初找的阮方民是浙江省高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也是浙江省最有名的刑法專家,“他是當地人,比較好溝通。”

  一度無力接管此案的阮方民在談判階段又找到叔侄倆,要求代理他們的賠償,“他把委託書寄到我們家裡了,不好意思不簽。”叔侄倆問朱明勇該怎麼辦,朱告訴他們:“先讓他去談,不滿意,我再來。”

  阮方民告訴叔侄倆,談判分兩部分:法定國家賠償和補償。“上午談法定的,下午談補償。”但上午談完220萬法定賠償後,法院不再談了。“阮律師跟我們說,他也被騙了。”張高平只能再給朱明勇打電話:“朱律師,我們又被騙了。”

  朱明勇打開長期關閉、用以接案的手機,來電顯示多個浙江省高院未接電話。朱沒回。又幾日,再開機,電話就來了:院長讓帶個信,希望你來杭州再溝通溝通。“還讓我給他們以律師的視角寫一份東西。國家賠償,現在多了精神撫慰金,原來馬廷新是沒有的。”

  在河南省浚縣的修路工地上,馬廷新出獄已5年。他從電視中看到多年未見的朱明勇。2008年4月17日,馬廷新走出鶴壁看守所時,迎接他的便是律師朱明勇。他輾轉親戚朋友找到朱明勇新號碼,只說他希望與叔侄倆見一面。

  同受過跨省獄偵耳目袁連芳的“威逼利誘,不給吃不給睡,逼抄認罪書”,馬廷新覺得張輝一定是他的“知音”。
 
  2003年,袁連芳在河南鶴壁市看守所,為河南浚縣一家三口滅門案出具證言,指證同室疑犯馬廷新“神態自若”寫下“自首材料”。2004年4月,杭州拱墅區看守所,袁連芳稱與姦殺案嫌疑人張輝同在羈押期間,張多次對他“神態自若地”提及強姦殺人經過。袁的指證成為馬廷新和張輝被冤的重要證據之一。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