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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奇律師朱明勇:薄熙來被抓前不敢去重慶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6-11 13:51:39  


 
  有些同行辦申訴案件分步走,先簽委託書,寫申訴狀收多少錢,到法院遞送申訴狀收多少錢,法院接受申訴狀再給多少錢……我覺得這跟騙子差不多。遞申訴狀,可能你今天遞上去,明天一走,人家就扔了。有很多案子一看就是沒有任何改判可能性的,收人錢是有問題的。這還不像醫院,醫院那些絕症確實治不好,但是他們能延緩你的生命,改善生活品質。律師跟那個是有差別的,對結果沒有任何可期待性,只能決定你努力的程度,不能預期結果。特別是不能承諾,承諾達不到,就埋怨司法機關黑。我覺得這樣不好。現在大部分是這樣的。

  人物週刊:你怎麼解決生計問題?

  朱明勇:那應該不成問題吧?一年辦一個有點收入的案子就已經足夠生活了。

  現在有人講“律師行銷”,有人講“業務拓展”,我聽了這兩個詞覺得煩得很。我十年在這個律所沒有動,很小很沒有名氣,沒有影響力,我連辦公室鑰匙都沒有,但我懶得換。我自由的前提是,不佔用他的任何資源,辦公室也沒有。北京幹十年的律師基本上都換過兩三家,我覺得換來換去都差不多,無非是提成高點,我們所25%,有的所一分錢不拿你,只要交稅。

  如果奔著賺錢的目的,哪要做刑辯律師,冒這麼大風險。民事我也不是不會做,做生意也不是不行,沒上過學的堂兄弟都做得非常大。一個名聲很大的刑辯律師一年賺幾百萬,在全國刑事領域就是最大的了,除非是黑律師。

  很多律師有名,下面有一個很大的所,很多人,他們的思路跟我不一樣。我就一個人,一年辦一個案子有點收入就夠了,一人吃飽,全家不愁。而且我隨時可以不幹,回學校當老師,清清淡淡。賺那麼多錢有什麼用呢,孩子沒有能力,給他多少錢都沒用。所以心態淡定以後,很多事情就想通了。看著身邊的律師,漏接一個電話都很遺憾,生怕自己漏掉了一個案源。我就沒有把它當成一個賺錢的職業,說當成事業就更談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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