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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網評:孕婦跳樓,究竟誰之過?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9-13 00:31:14


  中評社北京9月13日電/網評:孕婦跳樓,究竟誰之過? 

  來源:中國網 作者:劉雁鵬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2017年8月31日,陝西榆林一名孕婦跳樓身亡,迅速引發社會的強烈關注。公眾好奇究竟發生了什麼,讓一個孕婦如此崩潰,以至於情緒失控,想要通過跳樓的方式解脫?公眾質疑究竟當時是怎樣,讓醫院和家屬都相互指責,將事件變成了羅生門,真相無從可知。究竟是醫院的管理渙散,還是孕婦家人的冷漠無情?許多疑問需要後續調查,但由於很多具體情況仍然沒有公開,在不了解真相的情況下,只能做如下簡單的假設:

  第一,若家人同意剖腹產,而醫院不剖。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當醫院同時有多個產婦需要進行手術,人手不足,當然會將可能順產的孕婦排後。從現有公布的資料來看,孕婦跳樓前多次走出產房,說明產婦沒有處於即刻生產的程度,而此時可能有多個孕婦正在順產或實施剖腹產手術,直接導致人手不足。從醫院慌張尋找產婦的舉動來看,照顧孕婦的護士確實不多,以至於產婦跳樓醫院竟然不知。在醫生護士不足的情況下,為了保證一些情況比較緊急的孕婦首先手術是醫院的正常舉動,但是醫院既不讓家人陪伴產婦,自己也沒有盡到看護義務,則其管理確有過錯,應當對孕婦自殺負一定責任。

  第二,若醫院建議剖腹產,家人不同意。當醫院建議剖腹產時,可能情況已經比較緊急了,這表示順產已經沒有可能,若不剖腹產則可能導致孕婦和孩子至少一方收到損害,甚至出現一屍兩命的結果。在這種情況下,若家人仍然強烈反對,便是明知行為可能造成孕婦及孩子傷亡,仍然不同意實施剖腹產手術,並致使孕婦精神崩潰,跳樓自殺,此時孕婦家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在調查結果沒有出來之前,任何情況都有可能,甚至雙方都在說謊,雙方都有責任也有可能。但無論是哪種結果,孕婦人死燈滅的事實無法改變,一屍兩命的結局無法扭轉。即便最後認定醫院管理混亂導致孕婦身亡,又能如何?即便對孕婦丈夫判刑制裁,又有何用?事件發生的根源不在於管理混亂,也不在於人性的黑暗,而隱藏在現有的醫療制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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