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桎梏 不斷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
“現在農民評職稱不看重學歷,只要手裡有農業技術絕活,能帶動老百姓致富,就能申報農藝師職稱。”今年50歲的山東農民佟福興打心眼裡感謝評審條件“接地氣”。他沒想到初中學歷的自己能獲評農民正高級農藝師。
近年來,山東打破學歷、論文等條框限制,讓4000多名“田秀才”“土專家”獲得專業技術職稱,有效激活了鄉村人才資源。
體制機制是影響人才集聚和作用發揮的根本性問題,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是構築人才制度優勢、贏得國際競爭主動的戰略之舉。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以“授權、鬆綁”為核心,推動我國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全面提速,中國特色人才制度體系的“四梁八柱”基本形成。
2016年2月,黨中央印發第一個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綜合性文件《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隨後,中央和國家相關部門配套出台政策140餘項,各省區市出台改革政策700多項,體制機制改革呈現密集創新突破態勢。
向改革要動力,用改革增活力。
中辦、國辦印發《關於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優化科研項目評審管理、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方式、完善科研機構評估制度,樹立正確的人才評價使用導向。
科技部等五部門聯合開展清理“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專項行動,對各類科技評價活動進行全面清理和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