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對我有利的證據,檢方全不採用!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4-17 14:16:35  


馬英九今日出庭應訊。中評社圖片
  中評社香港4月17日電/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台北地院今天二度開庭,馬陣營質疑檢方突襲偵查成為庭訊攻防焦點。雖台北地檢署否認突襲偵查,但馬英九庭訊結束後受訪指出,的確到查黑中心接受訊問時,才知道是被告身分應訊;至於是否受到誘導,他表示,各界可以去看筆錄內容自行判斷。      

  中央社報道,馬英九說,從政二十年,一向奉公守法、清廉自持,這次檢方調查過程中,對他有利的證據全不採用,對個人清白造成莫大傷害。

  他希望法官調查特別費制度、制度瑕疵、當事人主觀認知以及信賴保護原則等,還他清白。

  另外,馬英九表示,今天是二度開庭,開的是準備庭,檢、辯雙方對證據清單上證據有無證據能力進行攻防。

  不過,台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指出,高檢署偵訊前已告知馬英九委請律師到場,偵訊前也再詢問過一次,一切符合程序。
        
  馬英九台北市長任內特別費案,檢方二月間偵結,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款“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嫌起訴馬英九,檢方認定貪污所得總計新台幣一千一百一十七萬六千二百二十七元,市府秘書余文被查出涉嫌貪污七十六萬元,依貪污及偽造文書罪起訴。此外,廖鯉、李克齊、孫振妮、方惠中、張鈞綸等當時的市府員工,則遭緩起訴處分。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