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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直播新規:代扣代繳不會明顯增加平台開支,暫未對打賞設限
http://www.CRNTT.com   2022-04-06 20:40:23


  靴子終於落地,延宕兩年之久的網絡直播規範工作,再次以正式文件的形式發布。

  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網絡直播營利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從“網絡直播平台更好落實管理主體責任”;“規範網絡直播營銷行為,維護市場秩序”;“規範稅收管理,促進納稅遵從”;“深化協同共治,推動提升監管合力”等五個方面對直播打賞、直播帶貨進行規範。

  “最起碼,這個《意見》沒有否定直播行業。而且稅務去年就已經在查了,這個利空,市場應該已經消化掉了。”一位在直播平台從業超五年以上的從業者告訴貝殼財經記者。他還表示,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直播平台一直督促主播履行相關責任。

  互聯網分析師唐欣認為,《意見》沒有超出行業預期的規定。沒有改變直播行業的商業邏輯。盡管可能短期會影響一部分商家和主播的利益,但長期來看對於直播行業發展是有利的。

  其他受訪專家表示,此次《通知》的亮點也在於規範稅收管理的部分,幫助主播建立健康合規的營銷體系,同時,相關規定針對了直播平台的虛假宣傳行為,表明監管高壓姿態,網絡直播業要嚴守營銷底綫。

  事實上,2016年至今,隨著短視頻、直播的社會影響力逐漸增大,國家網信辦、文旅部、公安部相關部門對其監管也越來越嚴。監管在2020年6月開始達到一波小高潮,國家八部門聯合印發了《開展網絡直播行業專項整治和規範管理工作方案》,相關部門開始了一系列對網絡直播行業的調研和治理工作;2020年11月,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布《關於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要求網絡秀場直播平台要對網絡主播和“打賞”用戶實行實名制管理;同月,網信辦也發布了《互聯網直播營銷信息內容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2021年2月,國家網信辦、全國掃黃打非辦等七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加強網絡直播規範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督促平台對主播賬號實行分級分類管理,防範非理性、激情打賞,遏制商業營銷亂象;2021年下半年,稅務部門已相繼曝光朱宸慧(雪梨)、林珊珊、黃薇(薇婭)等多名網絡主播涉嫌偷逃稅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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