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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國那些不知下文的新聞

http://www.CRNTT.com   2011-01-11 14:29:29  


 
律師解約

  11月3日,距離陳家正式提出重新鑒定車速的申請已滿三日。按照望都縣公安局與律師張凱達成的口頭承諾,這天應該得到公安局明確答複。

  不見警方音訊的陳林,電話裡催問望都公安局的辦案警官荊廣慧,對方說了句:“已經移交檢察院”。在陳林的一再堅持下,荊又說:“如果把申請交給我們,我們也接受。”“這不是出爾反爾麼?”陳林一聽急了,幾乎在電話一頭幹吼,“你們知不知道,你們這麼做是違法的。”

  這天,對陳林的打擊接二連三。在與警方交涉不利的情況下,他又得知代理律師張凱被其所在的億嘉律師事務所領導召回北京談話,想讓其放棄擔任陳家的代理律師。而在此前陳家和警方交涉中,幾乎都是張凱在張羅。

  對陳林觸動最大的是,張凱代向刑偵機關提出三項建議,當時就讓辦案人員沉下了臉。三項建議是:一、要求重新鑒定車速;二,對央視取得進入看守所采訪李啓銘的特權持異意,要求立刻對看守所的瀆職或濫用職權行為立案調查;三,要求保定公安局及下屬單位回避此案,並對李啓銘立即執行異地關押。

  這讓專案組成員在二五二醫院與記者相遇時,直斥“那個律師張凱是在添亂”,並提出讓記者“勸勸陳曉鳳的家人,律師是在利用他們,為自己揚名。我們警方辦案,一步步按程序走,案子盡快結束,對雙方都有好處。”

  但兩天後,形勢急轉。

  11月5日下午,張凱收到了陳家解除委托授權律師的協議,其在微博上的表態:“個人堅持擔任陳曉風家的代理律師”,也成了一句空文;也就在同一天,望都縣檢察院向陳家發出了一份《告知書》,上書“你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

  “我第一眼見到陳父的時候,就預料到了這種結局。”如今,張凱回憶在保定的日日夜夜,發出這樣的感嘆。

  在解除代理律師的當天,陳家人悄悄地離開了保定。

陳李兩家“和解”

  11月18日,美聯社的一則報道,曝光了陳家與李家的“和解協議”。雙方約定: “一切賠償費用為46萬元,並以陳家人放棄民事訴訟權利為代價。”

  對於這份“和解協議”,陳家人諱莫如深。記者在陳廣乾面前提起“協議”二字,陳廣乾的眼裡就閃過一絲驚恐,他的妻子一下子就上前拽住他的膀子,連說:“我們不能說這個事了,我們不能跟外人說。”

  村裡頭,有人上門想探聽關於賠償的口風,也都一概被陳家引向其他話題。陳母更是抓起幾個柿子就往來人的懷裡塞,把人轟走。但有村裡人告訴記者,村支書史某也特意趕往保定參與了陳李兩家的“和解談判”,並親自把陳家人領回了村,甚至那筆賠款,一開始就被村政府扣押下來。

  對於“和解協議”中46萬元賠償,陳廣乾只是一個勁地搖頭。但不論搖頭還是點頭,在這個莊稼漢身上,都有一股逆來順受的味道。兒子陳林常說,別看我爸點頭,其實話還沒來得及過腦,他只是習慣了在人前“是是”地點頭。看准了這一點,保定警方從11月起更多和他打交道,繞過倔强的兒子陳林。

  但在脫離了律師的協助後,不論陳林還是陳廣乾,他們都不具備充分的法律知識,對一道道繁瑣的法律程序心存畏懼。從“護屍”的一哭二鬧,到和李剛家簽了一紙“和解協議”,被孤立的陳家人發生這一大轉彎只用了兩天的時間。

  陳家回村不久,最早介入報道此事的《中國經濟時報》馮軍曾找上門去,但不想,前腳剛跨進陳家門,後腳村支書就聞訊而來。市裡來的出租車,停在村口分外扎眼,村裡的幹部好像嗅出了什麼。而在以前,村幹部幾乎沒進過陳家的門。“聽村民說這村書記嗅覺特靈,這陣對陳廣乾家看得又緊,不過他也是聽上面頭頭的意思。”馮軍說。

  馮軍想說動陳廣乾把“和解協議”簽訂的前前後後公之於衆,但這次,陳廣乾狠命地搖頭,拒絕了。

更沉默的一方

  10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李啓銘,因涉嫌交通肇事犯罪,被保定市下屬的望都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關押在望都縣看守所。據陳曉鳳家目前的代理律師胡益華稱,該案目前還處於審查起訴階段,尚未移送至法院。

  據律師張凱分析,鑒於李啓銘肇事一案引起的巨大的社會反響,仍可能重判肇事者。至於賠償的爭議,主要集中在:陳曉鳳因為入學才46天即遇難,其戶口尚未遷至保定市,夠不上保定市居民的標准,可能以農村人口的生活標准予以賠償。這樣,造成的差距約有近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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