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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思:為什麼將來屬於印度

http://www.CRNTT.com   2011-07-20 09:28:08  


 
  官方鼓勵說出“我受賄了”,並設立有退賄賬號;國民揭發“他受賄了”,全部希望寄予上級權力查處。若是喊出“我受賄了”,一般那是打算“同歸於盡”的決然之舉,這還不一定給“對手”造成實際傷害,白白搭上自家性命的可能性卻不小。

  與印度乃至各國對比,我們對腐敗的容忍度不低。以不久前發生的事情為例。安徽巢湖前市委書記周光全因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刑,當地的全國人大代表何幫喜和徐頂峰涉嫌分別向周行賄,此事寫入周案判決書。但是今年兩會上,何、徐的名字仍出現在安徽代表團名單內,即便媒體質疑、網民嘩然,還是無可奈何。

  “我行賄了”在印度有效,是因為有很多官員意識到,“如果再行賄,那就不僅僅是行賄者和受賄者之間的事情了,這種醜事會走出辦公室,甚至傳遍全世界”。如果像巢湖行賄事件一樣,醜聞“傳遍世界”和寫入判決書,有關方面還聽之任之,也就一點用處都沒有了。

  看著“我行賄了”上的反腐留言,我們可能會發笑或納悶,不僅賄款額顯示窮酸無比,行賄對象的身份也莫名其妙。印度人維修水管要行賄,這純屬市場機制問題,競爭到位,給勞動付出市場價即可解決,在我們這裡,這是給民工掙錢機會呢。印度醫生會額外索要3000-5000盧比,我們這裡交過天價醫療費的人還得拿幾千元人民幣的紅包給醫生呢。索賄,太低級、太失敗了,我們這裡一些基層的行賄,有時候需要千方百計、排隊加塞呢!

  美國反腐專家瑞吉說,印度的腐敗,好的一面在於它是金字塔形的,即主要由最基層的大量小額錢款往來構成,但更高級別的政府官員不(太)願意收受賄賂。我看,這種腐敗的“群衆基礎”雖好,但實際上不足為慮。怕的是我們這裡“倒金字塔”形的腐敗——越往上撈錢越多,反腐敗成功的希望就越加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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