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台灣論衡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 
中評深度專訪:張亞中論和平路線圖

http://www.CRNTT.com   2016-08-10 00:20:00  


 
  但是,如果兩岸已經依照“分治不分裂”的原則簽署和平協議,那北京就應該同意,甚而協助台灣參與國際組織。但是,我們也可以考慮國際上或政治上慣用的“平等不對稱”原則來處理雙方在國際政府間組織的參與問題。目前台灣比較小,大陸比較大,所以針對參與國際空間的問題,可以用“平等不對稱”原則處理。

  就好比最敏感的聯合國或其它國際政府間組織,假如台灣已經做出保證“分治不分裂”,讓台灣參加有什麼不對?大陸當常任理事大會員,讓台灣當一個“小會員”總可以吧,或者最低當一個“觀察員”很困難嗎?這樣的話台灣的國際參與問題的所有問題就解決了,也滿足了台灣需要的主體性及尊嚴,所以我用十個字來概括兩岸定位及國際參與的解決方案,也是兩岸在討論和平協議時必須面對的問題。

  國家與政府概念有別 劉備是蜀國人也是中國人

  中評社記者:這十個字就是“分治不分裂,平等不對稱”。您是從什麼樣的脈絡中總結出這樣的主張呢?

  張亞中:我們一定要從中國歷史去解釋我們兩岸的關係。首先,“國家”和“政府”的概念必須要分清楚。1999年李登輝提出“兩國論”後做的民意調查:請問“中華民國”是不是一個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不是一個國家?一般台灣老百姓當然會覺得,這兩個都是啊!李登輝及其支持者就說,“台灣民眾有七成以上支持兩國論”,但這到底是不是“兩國論”?
 
  如果回顧我們中國歷史,如果國家統一的時候,政權的名稱就是國家的名稱,比如唐宋元明清。我們講唐朝、清朝的時候,都代指中國,我們從來都不會稱歷史上的中英戰爭、中法戰爭為“清英戰爭”、“清法戰爭”。唐宋元明清其實是朝代的名稱,就現代政治學而言,朝代就是政府的概念。當中國處於分裂、分治時,比如三國時期的魏蜀吳,“三國”其實是“三個政府”。所以劉備是蜀國人,但也是中國人,孔子是魯國人,其實是“魯政府”下的人,其實也是中國人。

  所以在這個邏輯下, 1912年時,孫中山帶領的一群革命軍,推翻了滿清政府,建立了中華民國政府。在1912年到1949年間,中國就是中華民國,由中華民國政府所代表。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北京成立,對外主張代表中國,但是原有的中華民國政府並沒有被完全消滅,也在外主張代表中國。所以從法理上來看,現在又變成三國時期那樣,有一個中國在,但有兩個政府。如果你從這個角度思考,我們兩岸保證不分裂,保證彼此都是是“整個中國”下的部分。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