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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兩制台灣方案的經濟內涵

http://www.CRNTT.com   2023-05-01 00:05:57  


 
  提升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水平,探索和實踐“兩制”台灣方案的經濟安排。推進兩岸應通盡通、打造兩岸共同市場,是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的重要內容與方向,是與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相適應的高水平制度化合作方式,也是探索和實踐“兩制”台灣方案的重要機制化平台。打造兩岸共同市場,將推進兩岸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數字貿易和生產要素的自由與便利往來,構建相應的合作機制與規則,逐步形成中華民族經濟單一市場,為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和統一後國家經濟治理打下堅實基礎。打造兩岸共同市場進程中,應堅持以人民為出發點,更注重兩岸經濟一體化進程與社會融合發展的相互促進,尤其在推進兩岸人員等生產因素自由與便利化往來過程中,要同步推動兩岸社會保障和公共資源分享,逐步實現兩岸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利化。要將深化兩岸產業融合發展作為打造兩岸共同市場的重要內容,根據兩岸各自比較利益優勢,建立密切的產業鏈、價值鏈、供應鏈合作體系及相應機制平台,協調兩岸產業發展利益,共同提升兩岸產業國際競爭力。

  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是促進兩岸經濟社會共同治理的重要路徑。2008年國民黨重新執政後,兩岸在“九二共識”基礎上實現和平發展新格局,兩岸兩會達成包括《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在內的23項協議,基本實現了兩岸經貿關係的正常化、制度化、機制化。根據ECFA協議,還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作為框架協議的執行與後續磋商機構,承擔保障早期收穫順利實施的責任,一定程度上是兩岸經濟事務共同治理平台的初步形態。未來兩岸政治環境與條件具備後,應在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基礎上加強兩岸公權力合作,推動建立雙方多層次、多領域的制度、規則、政策協調互動機制,兩岸在經濟社會治理領域中的公權力將相應發生一定程度的相互讓渡與共同治理,進而在充分尊重台灣社會制度與生活方式、充分吸收兩岸各界意見和建議基礎上,按照兩岸經濟一體化進程與社會融合發展水平,對統一後“兩制”台灣方案的經濟社會內容進行安排。

  3.前置實踐“兩制”台灣方案經濟社會安排

  在當前及今後一定時期內,深化兩岸融合發展面臨的外部環境十分複雜,尤其打造兩岸共同市場面臨一系列內外因素制約,將是漸進推進的過程。應著眼於中長期目標,在局部產業領域和特定區域開展前瞻性創新實驗,在經濟社會領域前置實踐“兩制”台灣方案。“十四五”規劃提出,推進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平潭綜合實驗區、昆山深化兩岸產業合作試驗區等兩岸合作平台建設。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加快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有關實驗區建設已取得積極進展,在產業合作、規則與標準對接、金融合作、同等待遇等方面進行一系列創新和實驗,對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發揮積極示範效果。如平潭綜合實驗區率先落實“兩個同等待遇”,創新實施“一島兩標”,首創對台職業資格、企業資質、行業標準、商品檢驗全覆蓋採信體系,積極探索兩岸標準制度融合樣板⑦。2022年9月,《江蘇省對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促進條例》正式實施⑧,為大陸首個促進對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地方性法規,條例支持昆山深化兩岸產業合作試驗區、昆山市金融支持深化兩岸產業合作改革創新試驗區和淮安台資企業產業轉移集聚服務示範區建設,為創新兩岸融合發展方式提供法治保障。未來,應把握雙循環新發展格局重大機遇,充分利用加快建設國內統一大市場、內外貿一體化等進程,結合大陸高質量對外開放進程,加快兩岸融合發展創新實驗。如著眼於打造兩岸共同市場,推動福建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提升對台開放合作水平,提升閩台人員與生產要素往來的自由化、便利化,適當條件下在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與對岸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推進區域性共同市場的實驗,先行推動貿易自由化、生產要素及人員往來自由化、便利化,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利化,建立相應的共同管理機制與平台,在經濟社會領域前置實踐“兩制”台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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