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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價前高後不低 政策微調或延後

http://www.CRNTT.com   2011-09-28 08:00:20  


 
  2.財政政策趨於積極正當其時。

  目前,在貨幣政策上下兩難、操作空間日益狹窄情況下,財政政策有條件也有必要更趨積極。無論抑通脹還是促增長,財政政策都正當其時。

  說有條件,是因為今年前8個月全國財政收入增長增長23.6%,全國財政收入累計5.67萬億元,比支出多出1.07萬億元;全年財政超收、增幅大大超過8%的預定目標幾成定局,這就為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因此,在財政支出政策上,有必要也有條件改變以前在年底突擊安排支出的情況,應及早安排、及早為抑制通脹和促進經濟發展出力。

  說有必要,是因為貨幣政策更多的是總量調控,在結構調整方面不具備優勢,而且目前處於“鬆緊兩難”的境地。而財政政策在“調結構”方面具有優勢,無論是抑通脹還是促增長,財政政策均可有所作為。

  比如:對於中小企業面臨的困難,可以採取定向寬鬆的財稅政策等,通過增加財政投入、提供信用擔保、動用中小企業基金或減免小企業稅負等辦法,促使中小企業增強贏利能力,讓資金回流到實體經濟中。

  鑒於食品類價格的上漲是物價高企的主因,財政政策可以滲入到食品生產—流通—銷售整個鏈條上,通過投資、稅收、補貼、獎勵等手段調節短期供給,從而使其價格保持在合理的水平上。

  此外,還可進行有針對性的適當補貼。例如,通過財政的轉移支付,加大對農產品生產經營的補貼,對中低收入人群進行財政補貼,建立應對物價上漲的動態補貼機制,最低生活保障、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的聯動機制。等等。

  需要指出的是,對上述經濟政策的分析,僅僅是我們的一家之言。宏觀經濟政策年內不做“微調”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完全靠經濟自身來調整,果真如此,則經濟放緩和通脹回落所持續的時間會相應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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