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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遲到的市場經濟地位

http://www.CRNTT.com   2010-05-28 11:45:15  


自2009年開始的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隨著中美兩國貿易關系越卷越深,陣容也越變越龐大。
  中評社北京5月28日訊/5月25日,第二輪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成果清單公布,其中,美國“承諾盡快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的消息引起了廣泛關注,並被不少媒體稱作“重大的突破性進展”。回首過去10年,“非市場經濟地位”的頭銜曾讓我們糾結不已,如今的開懷看上去合情合理。然而,只有真正了解“市場經濟地位”的涵義,才能對它作出恰當的判斷。 
 
“市場經濟地位”:反傾銷調查“利器” 
 
  市場經濟是經濟體系,與“市場經濟地位”無關 
 
  通常所說的“市場經濟”,指的是一種經濟體系,是與“計劃經濟”相對應的概念。這一體系的特征是,產品和服務的生產及銷售完全由自由市場引導,而不是由國家所引導。因此,就經濟體系本身是否市場經濟而言,一個國家並不需要獲得其他國家的承認。“市場經濟”和“市場經濟地位”,其實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前者更多是對一國總體經濟體制的總判斷,後者則是國家間貿易談判中的一個術語。 
 
  “市場經濟地位”是貿易糾紛中的技術概念 
 
  對於加入了世貿組織(WTO)的國家而言,在既定的“遊戲規則”下,“市場經濟地位”(即一個國家被定義為“完全市場經濟國家”或“非市場經濟國家”)則是一個國家贏得這場遊戲的手段之一。在WTO框架下,“市場經濟地位”是各國解決貿易糾紛中所用到的一個技術性概念,尤其是在反傾銷的國際訴訟調查中應用更多。因此,“市場經濟地位”不僅一個頭銜,還是反傾銷法上的一種區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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