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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高郵市紀委監委緊盯違規收送禮品禮金等問題,聯合相關部門組建專項督查小組,深入各大商超、煙酒專櫃等開展專項監督,從嚴查處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問題。圖為近日,督查小組在市區商超走訪瞭解相關問題線索。(圖片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
中評社北京4月24日電/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導,現實中,有少數黨員幹部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將禮尚往來變成“利尚往來”,頂風違紀,收送禮品、禮金等財物,且花樣不斷翻新,手段由明轉暗,群眾反映強烈。《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了哪些違規收送禮品禮金的典型行為?如何準確界定違規收送禮品禮金與正常禮尚往來?對“快遞送禮”等隱形變異行為怎樣精準查處、綜合治理?我們邀請有關紀檢監察幹部進行交流。
《條例》規定的違規收送禮品禮金行為主要有哪些類型?怎樣把握執紀要點甄別判斷?
高文惠: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包括了“收”和“送”兩方面。根據《條例》第九十七條,違規受禮行為主要有兩類,一是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券)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二是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
判斷是否“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重在把握收受行為是否與收受人執行公務相關聯、與公正執行公務相衝突,是否會侵犯黨員幹部職務廉潔性,側重於“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的預防性目的,並不要求對公正執行公務發生實際影響。判斷是否“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一看交往關係是否正常,是否有親友、同學等關係,親疏遠近和日常交往情況;二看禮品禮金數額是否正常,綜合衡量當地經濟發展、生活水平、風俗習慣、個人經濟能力、一般禮節性往來範圍等因素作出判斷;三看往來方式是否正常,正常人情往來多是雙方互相往來,都有向對方饋贈禮物或其他財物的情形,如果是經常性單方面收受行為,不能算是正常的人情往來。
當然,實踐中也會遇到一些相對複雜的情況,應具體分析,審慎把握。比如,回贈行為,即收受人在收受禮品禮金後,也回贈送禮人一定財物的情況,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於及時回贈或者有正當事由回贈,且回贈財物價值與收受財物價值差距不大的,收受行為一般不認定為違紀。若回贈時間與收受時間相隔較長或無明顯正當事由回贈,甚至具有逃避審查調查目的,或者回贈財物的價值明顯低於收受財物的價值,則涉嫌違紀。
王美月:違規贈送禮品禮金行為主要規定在《條例》第九十八條,具體表現為向從事公務的人員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券)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在執紀過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幾個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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