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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泉:我對美國兩岸政策的評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0-16 00:40:34  


 
  我自擔任中評網的評論員以來,這方面的評論稿,自認為較有份量的有十來篇。第一篇是《美國在台灣問題上究擬何時“解套”》。此稿寫於2005年11月20日,此時是中評網創辦初期。文中所說的這個“套”,就是毛澤東主席曾經解釋的“絞索”,這個絞索的一頭套在台灣的脖子上,美國拉住它,要它為美國的“以台制中”戰略服務;但絞索的另一頭,也套住了美國自己,使台灣牽住它,要它為台灣方面的“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台灣獨立”服務。說實在的,美國骨子裡是願意的。這就又使美國自己背負著“干涉別國內政”、“違背國際協議”、 以及“日規美隨、以華制華”政策的臭名,承受著包括中國十三億人民在內的全世界正義感的人民的輿論指責和批判。我在這篇文章中,勸導美國當局不要背信棄義,認友為敵,堅持錯誤,早解套比晚解套好,主動解套比被動解套好。

  第二篇是《與美國朋友談“法理台獨”》,該篇寫於2007年3月9日,此時正是陳水扁大鬧“法理台獨”的時候。當年的元宵節,陳水扁拋出“四要一沒有”,即“要台獨、要正名、要新憲、要發展,只有統獨沒有左右”,它是對陳水扁上任時提出,第二年再重新確認的“四不一沒有”,即“不宣布台獨、不更改國號、不推動‘兩國論’入憲、不進行改變現狀的統獨公投和沒有廢除‘國統會’和‘國統綱領’”的徹底背離,而對陳水扁這樣一個露骨的“法理台獨”的訴求,美國方面的重要智庫人士如葛來儀、以及常務副國務卿內格羅蓬、美國政府發言人麥克馬克等多人,則是輕描淡寫、不痛不癢地作了批評,實際上是敷衍應付,明批暗保,說什麼陳水扁提出的修憲“有一定合理性”,他“會履行原承諾”,“不致真涉及主權”,人們“不要把問題看得太嚴重”,也“不要太緊張了”。所以,我的文章正是針對這些而寫的。

  陳水扁為什麼要在此時拋出“四要一沒有”呢?這篇評議文章主要指出兩條:一是陳水扁已深陷弊案的困撓之中,台灣法院對其夫人吳淑珍已九次開庭,竟八次稱病請假,整個民進黨全受拖累,欲借“激進”行動,操弄族群鬥爭,轉移鬥爭目標;二是正是北京“兩會”(全國政協和全國人大)開會期間,欲借機丟出“震撼彈”,激怒北京搞“大批判”,炒熱統獨話題,自己就可趁機綁緊“深綠”,渾水摸魚,逃之夭夭。未想到北京方面,竟是不理不睬,會議照開,一切如常,反到在自己這一方引起緊張和混亂,從而使島內輿論嘩然,人心浮動,股票大跌,結果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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