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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民進黨反對“公投綁大選” 為何?
http://www.CRNTT.com   2024-11-05 11:02:20


  中評社香港11月5日電/澳門新華澳報5日發表富權文章:為何民進黨出爾反爾反對“公投綁大選”?以下為文章內容。

  台灣地區“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邀請“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及審查賴士葆、吳秉叡、羅智強等“立委”分別領銜,和民眾黨黨團擬具的《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其中羅智強提出的法案建議,恢復“公投綁大選”,而賴士葆提出的法案則主張“公投案”獲通過後,“行政院長”若在三個月內未執行“公投”結果應下台負責。這兩項修法建議引發朝野激烈交鋒,不但是民進黨“立委”強烈反對並激烈攻擊提案“立委”,而且連李進勇也以選舉是選“人”,“公投”是投“事”為由,指責“公投綁大選”會造成失焦,是走回頭路。這些謬論當然遭到國民黨“立委”反擊,指出民進黨是出爾反爾,因為“公投綁大選”正是當年民進黨及其黨主席陳水扁的強烈主張。
  
  實際上,“公投立法”曾經是民進黨的“四大神主牌”之一。蔡同榮等“台獨”分子為了透過“公投制憲”而實現“憲制台獨”,一直在推動“公投立法”,而遭到國民黨、新黨、親民黨的抵制和反對。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國親兩黨黨團不勝其擾,決定反守為攻,主動推出國親版的“高門檻”《公民投票法》法案,並挾議席多數迅速通過。陳水扁卻從中找到“防禦性公投”的“巧門”,繞過選民連署程序,直接由“行政院”提出後來改稱為“和平公投”的“防禦性公投”兩道“公投題”案,並決定在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日的“總統”大選當日進行投票。此是“公投綁大選”的雛形。後來,陳水扁更是提出,為節省選務和“公投”行政資源,及提高“公投”的投票率,“公投”應當與大選捆綁一起進行。
  
  但因為國親版《公民投票法》的“門檻”極高,陳水扁提出的兩道“公投”題都遭到否決。陳水扁雖然批評《公民投票法》是“鳥籠公投”,但仍然不善罷甘休,趁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二日的“立委”選舉,提出“討黨產公投”,國民黨也針鋒相對提出“反貪腐公投”,結果都因為未能跨過投票率和同意票率兩道“門檻”而被否決。
  
  緊接著,在三月二十二日舉行的“總統”大選,陳水扁提出“台灣入聯公投”,國民黨也提出“務實返聯公投”,同樣是因為“門檻”過高而未能通過。
  
  在馬英九掌政的那八年,一方面執政國民黨“當家不鬧事”,另一方面泛藍政黨在“立法院”佔據多數議席,而民進黨則處於劣勢,因而沒有進行過任何“公投”。
  
  在二零一六年的大選中,民進黨“完全執政”,得以組織“政府”並握有“立法院”多數席次。因而在時代力量黨團打前鋒、民進黨黨團隨步跟進的局面下,二零一七年提出了所謂“進步版本”的《公民投票法》修法草案,並挾著佔“立法院”多數議席強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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