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題:“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的意蘊、現狀與建議” 作者:鄭容坤(漳州),閩南師範大學法學院院長助理、政治學系主任、副教授
【摘要】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作為兩岸同胞長期互動形成的集體記憶載體,蘊含著獨特的對台文化影響力效能。其影響力表現為福建祖廟文化對台灣民間信仰分廟及關聯群體的凝聚力與吸引力,具有確定性、指向性、柔性化與綜合性等特徵,并由祖廟主體、分廟群體、廟際網絡及社會關聯條件等要素構成系統性文化網絡。實踐層面,該文化形態已在交流形式多元化、層級體系化、品牌效應凸顯及跨域拓展等方面取得成效。然而,當前面臨核心內涵闡釋深度不足、傳播轉化機制待完善、重點基地功能未展、文化創新動力欠缺、數字化建設滯後及協同治理機制不全等現實問題,制約了其潛在價值的充分釋放。未來需通過強化祖廟淵源研究、創新叙事傳播體系、激活資源轉化路徑、深化交流內涵、推進文化創新實踐及構建保障機制等方面,切實提升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的輻射能級。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提出,“發揮媽祖等民間信仰精神紐帶作用,開展形式多樣的民間信俗交流活動”①。這對福建民間信仰在促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上擔任重要角色、發揮積極作用寄予期望,而提升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是做好這項工作的關鍵所在。在此背景下,深入探究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的內涵體系、成效特徵與優化路徑,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與實踐意義。基於此,本文在闡釋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意蘊要素的基礎上,結合田野調查資料,歸納其成效特色與現實問題,并提出因應對策,以期為提升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研究作基礎性準備。
一、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的意蘊
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是促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的重要紐帶。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表徵為福建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灣分支廟宇及其關聯群體的感召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事實上,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不僅拓展民間信仰研究的理論視野,而且為中華民族復興、國家完全統一夯實社會基礎。但由於主客觀因素的掣肘,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功能尚未得到充分釋放。亟須針對閩台民間信仰祖廟如何促進祖廟文化資源轉化為對台影響力的問題,建構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的內涵體系和運作圖景。
(一)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的內涵屬性
文化軟實力是形成於特定社會關係中的一種影響力。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影響力亦是如此。將文化軟實力理論運用於福建民間信仰祖廟與台灣分廟的關係維度上,提出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旨在強調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灣分廟及其關聯群體的影響力規模、方式與程度。由是,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表徵為福建民間信仰祖廟基於特定社會文化條件,經由廟際網絡通道,而作用於台灣分廟及其信衆,促進文化認同的持續性過程。簡言之,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意指福建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灣分支廟宇及其關聯群體的凝聚力、吸引力。這種作用力是通過福建民間信仰祖廟文化資源,藉助柔性而非強制性的方式吸引台灣民間信仰廟宇及其信衆產生認同與實踐自覺的影響力,是構成文化軟實力的有機組成。每一個文化都有它一套內在的意義系統,②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亦擁有其固有性質,呈現確定性、指向性、柔性化、綜台性等屬性。
1.價值確定性。在馬克斯·韋伯看來,任何力的實施均是一個施力主體對受力客體的意志叠加過程,通過力的實施而推動受力客體態度或行為的心理變化,從而促使受力客體與施力主體的目標趨同。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的確定性,表徵為傳播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助力台灣同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夯實助推國家統一事業的社會基礎等價值維度。閩台民間信仰文化根脈相連、同源共流,既是閩台各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實踐中孕育的知識結晶,更是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與鑄牢兩岸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文化紐帶。以兩岸關帝信俗為例,作為台灣800餘座關帝宮廟香緣祖廟的東山關帝廟,其信衆已遍及台灣全島,規模達800萬人之衆。這反映了一個基本事實,即閩台關帝文化根基在福建,“枝葉”在台灣,形成獨特的宗嫡關係。鞏固閩台關帝文化的“血緣關係”,迫切需要進一步提升東山關帝文化對台影響力。通過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的營造,有助於再現兩岸各族同胞共同成長的歷史圖景,講好兩岸各民族命運與共的生動故事,夯實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國家完全統一的社會基礎。
2.受力指向性。社會中的力形成於特定關係網絡,是施力主體作用於受力客體的動態過程,受力客體是施力主體的目標對象。沒有確定性、精準性的受力客體,如同無的放矢般,施力主體的權力效果難以彰顯。施力主體與受力客體相互依存、相互作用。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具有指向性,主要包括台灣民間信仰分支宮廟的組織與信衆以及潛在的社會群體。這些受衆對福建民間信仰祖廟文化的感知、接受與認同程度,往往影響台灣的其他社會群體的態度與行為。福建民間信仰宮廟組織在營造祖廟文化影響力作用網絡時,需要進一步研究作用對象群體結構,精準施策,方能取得實質性成效。
3.方式柔性化。柔性化是施力主體通過吸引而非依賴制度的強迫或收買等手段,以達己所願的能力過程。③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的功效發揮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其傾向於通過接觸、啓發、引導、說服和吸引等方式將共同的觀點和主張,通過各種有形或無形的載體,爭取更廣泛的支持和合作。作用方式柔性化的原因在於傳遞共有的價值觀念,爭取對方的支持和合作,因此這種作用方式相對分散,彌散在各種可能的領域、渠道和空間之中。作為兩岸文化互動的重要實踐範式,民間信仰文化節慶、學術研討會及祖地謁祖朝拜等交流模式,實質上構成了以文化資本為媒介的閩南-台灣社會記憶重構工程。此類基於共同祭祀圈與宗族譜系的文化實踐,通過儀式性展演強化歷史淵源的具象化叙事,依托學術話語體系解構并重構閩南文化基因的當代傳承路徑,進而形成雙向互構的文化認同生成機制。這種多維度的文化資本轉化既延續了宗法制度下的血緣地緣聯結傳統,又創新性地構建起適應現代社會的集體記憶載體,最終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提供具有區域特質的實踐樣本與理論注腳。
4.互動綜合性。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的綜合性特徵,集中體現在主客體互動與內容結構層次的雙重維度。在互動機制層面,這種文化輻射力的生成既依賴於福建祖廟團體對文化資源的創造性轉化,更需要台灣宮廟社群的主體性回應,形成“開發-接受”的雙向互動模式。在結構層面,其作用體系呈現三重遞進結構。器物行為層通過宮廟建築、祭祀儀軌等物質載體構建基礎感知;制度規範層依托祭祀規制、管理體系等組織規則,發揮價值傳導的中轉功能;價值理念層則通過“立德行善”等神格精神的提煉,完成深層文化認同的建構。這三個層級構成螺旋上升的認知閉環。器物接觸觸發行為模仿,制度規範引導價值思考,最終升華為文化自覺。當前學界提出的“意義蜘網”④理論恰為解讀這種結構提供新視角,即以祖廟文化為經,以兩岸宮廟互動為緯,編織出包含物質鏈接、制度協同與精神共鳴的立體網絡。福建民間信仰祖廟與台灣分靈宮廟之間的文化關聯密切。這種廟宇間的關聯性通過廟際網絡、尋根謁祖等活動,無形中將祖廟宮廟與分支廟宇串聯起來,形成一種信仰共同體、精神共同體,進而助推鑄牢台灣同胞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內在機制與外在結構的耦合勾勒了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的運作圖景。
(二)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的構成要素
一般認為,組成權力體系的要素主要包括施力主體、受力客體、過程介體、過程環體。由此可見,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主要由以下四個要素構成:作為施力主體的福建民間信仰祖廟及其關聯群體、作為受力客體的台灣民間信仰分廟及其關聯群體、作為過程介體的閩台民間信仰廟際網絡以及作為過程環體的閩台有關社會條件。
1.福建民間信仰祖廟及其關聯群體。權力總是與特定的主體相聯結,離開了主體是不可能存在權力的,施力主體是權力得以發生的動力源。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的施力主體是多元一體的結構,包括祖廟管理組織、祖廟文化研究團體、祖廟所在地的自治性組織以及基層權力系統。這些主體圍繞在祖廟文化周邊,形成了一種共處的主體格局,直接影響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的作用效果。祖廟管理組織是直接主體,基層權力系統是引領主體,自治組織是支持主體,文化研究團體是輔助主體。每一類主體均有其特定的角色定位,角色的缺位與錯位,勢必會造成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的流失,乃至對台影響力的式微或失效。在這一意義上,施力主體的主要功能在於合作治理以供給豐富多樣且貼合台灣分廟及其信衆所需的祖廟文化資源,比如認祖歸宗、尋根謁祖、鄉梓情結、文旅體驗等。這些對台影響力的文化資源衹有在福建祖地才能具備,其主要由與福建民間信仰祖廟文化有關的施力主體共同營造出來,具有專屬性,從而形成了祖廟文化資源的支配權。
2.台灣民間信仰分廟及其信仰群體。作為權力的構成要素之一,受力客體指向特定的個人或社會組織。在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語境中,需要考慮客體的成員構成及其接受機制。台灣民間信仰分廟及其信衆構成了這一影響力的核心受衆,其中分廟組織是關鍵客體,廣大信衆為次級客體,普通民衆則屬於潛在客體。以媽祖信仰為例,在台灣,自大陸分香的媽祖宮廟超3000座,媽祖信衆達1600多萬人,約占台灣人口數的七成。⑤這些分廟及其信衆是閩台媽祖祖廟文化影響力的重要受力者。值得注意的是,受力客體并非固定不變,而是處於動態演變中。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的彰顯,依賴於台灣分廟及其群體的接受與認同。所謂接受機制,是指福建民間信仰祖廟文化的價值理念等話語勢能,需經台灣分支宮廟及其信衆接受、轉化與踐行,才能發揮效能。這一過程依賴廟際網絡,通過持續信息互動實現,而那種單向、強制的文化灌輸難以獲有效回應,更無法發揮影響力效用。因此,提升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要深入探索并遵循接受機制,把握好文化權力運作的度,防止過度而危及自身發展。
3.閩台民間信仰互動的廟際網絡。在探討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時,需關注廟際網絡這一關鍵介體。廟際網絡是福建祖廟與台灣分廟人際關係的投射,其多重形式是兩岸各族同胞在特殊環境下模仿中華主流文化行為的產物,既是神界人際交往的延伸,也受廟際關係網中社會資本生產機制制約。廟際網絡涵蓋神聖與世俗兩方面。神聖性網絡勾勒出閩台民間信仰體系中神祇的根脈關聯,可追溯至悠久歷史。福建與台灣因地緣、血緣、法緣、商緣、文緣的深層聯結,自古保有文化紐帶。隨著福建向台灣移民,民間信仰傳播扎根台灣,台灣1萬餘座廟宇供奉的200多種神祇中,前20名主祀神有16種源自福建。台灣民間信仰根基在福建,福建民間信仰宮廟成為台灣相應宮廟的“母廟”與神聖權威來源,建構了福建祖廟對台灣分廟的權力階序。這種階序是借用儒家禮教倫理等語言結構創造的想象性產物,也使福建祖廟有動力吸引台灣分廟及其信衆,促使謁祖進香等活動持續展演。世俗性網絡強調神聖性網絡的實現渠道與載體。台灣分廟赴福建祖地謁祖進香時,多需旅行社組織入境或由在閩台商等中間群體聯絡祖廟組織。由此世俗性網絡強化了神聖性網絡,聯結閩台民間信仰團體及相關群體,是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發揮不可或缺的過程介體。
4.閩台民間信仰互動的社會條件。社會環境是權力運作的場域,從正反兩方面影響其實施。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的效力依賴海峽兩岸社會環境的支撑。20世紀80年代前,兩岸政治環境分殊,閩台民間信仰交流轉入隱性狀態;80年代後,兩岸關係正常化,交流互動頻繁,台灣民間信仰團體到福建祖廟謁祖朝聖活動日常化,福建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吸引力得以強化。然而,當前台海形勢嚴峻複雜,島內“台獨”勢力鼓吹民間信仰“去中國化”,妄圖割裂廟際關係、“矮化”福建祖神祖廟地位,甚至誣稱媽祖等信仰是“統戰工具”,人為阻擾兩岸民間信仰文化交流。在此背景下,持續提升和發揮福建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迫在眉睫,福建民間信仰文化團體要審時度勢,積極創造有利環境。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是一個系統或結構,其彰顯了福建民間信仰祖廟文化主體經由閩台廟際網絡機制,將祖廟文化資源轉化為文化實力,吸引台灣分廟及其群衆并形成文化認同的雙向過程。
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跨越古今之變,穿透空間區隔,藉由廟際網絡,融入世俗生活,直抵心靈世界,構成海峽兩岸日益緊密的精神紐帶。在分析了閩台民間信仰祖廟文化對台影響力的意蘊要素之後,還需進一步探討其當下狀態,并結合現實問題提出應對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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