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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皇帝統一新疆 施行“南疆之治”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7-07 09:47:38  


 
  對新疆的管轄:佈防和巡邊

  新疆地處邊陲,清朝在新疆雖然取得了平定天山南北各種分裂勢力的勝利,實現了統一的管轄,但在維護統治方面,不能不依靠一定的武力。這既是從鎮壓當地可能出現的反抗出發,又是考慮防止來自外境的侵犯。

  “乾隆二十五年,始議于新疆設兵駐守。”《清史稿?兵志一》,卷130。阿克蘇辦事大臣阿桂率滿洲、索倫騎兵五百人,綠旗兵百人,維吾爾人三百戶,至伊犁搜捕瑪哈沁,招撫厄魯特牧民,築城屯墾,為新疆設兵駐防之始。據阿桂向乾隆報告,當時伊犁只有滿洲、索倫、察哈爾兵八百人。那時烏魯木齊、巴裡坤雖有屯田綠旗兵近萬人,主要任務是生產糧食,為清政府調兵佈防準備物質基礎。二十七年(1762年)以後,軍糧問題得到解決,乾隆開始在新疆進行大規模的軍事佈防。

  設立伊犁將軍。天山雖然把新疆分成南北兩部分,但南疆“由烏什、阿克蘇逾冰嶺赴伊犁者為捷道”。乾隆二十七年,清軍機大臣因為“回部與伊犁相通”,“伊犁當勘定之初,為新疆總匯”《清高宗實錄》,卷673,13頁。,提出設立伊犁將軍,作為清政府在新疆的最高軍政長官,得到乾隆批准。明瑞被任命為首任伊犁將軍,全稱為“總統伊犁等處將軍”,其職權是“節制南北兩路,統轄外夷部落,操閱營伍,廣辟屯田”。乾隆明文規定,凡烏魯木齊、巴裡坤,所有滿洲、索倫、察哈爾、綠旗兵由伊犁將軍總統調遣;南疆地區與伊犁相通,自葉爾羌、喀什噶爾,包括哈密地區的駐兵也歸伊犁將軍兼管,其地方事務仍由各處駐紮大臣照舊辦理。從此,確立起以伊犁將軍為中心的新疆駐防體制。伊犁將軍下設參贊大臣二人,由愛隆阿、伊勒圖擔任,協助管理伊犁事務。納世通授參贊大臣,駐喀什噶爾,總理南疆各路駐軍。綽克托授參贊大臣,駐塔爾巴哈臺。三十七年(1772年),設烏魯木齊參贊大臣,由索諾木策棱擔任,次年升為烏魯木齊都統。從設官來看,駐防重點在北疆。

  增兵新疆,攜眷駐防。二十七年,乾隆諭軍機大臣:前因準噶爾未平,涼州、莊浪等處為西陲衝要,故將西安駐防滿洲、蒙古、漢軍數千名移往駐防,現在統一新疆,巴裡坤以西已成內地,涼州、莊浪均在甘肅,更無駐兵的必要。他說:“伊犁建造城堡,設立將軍,駐防屯田,與其三年一次派兵更番戍守,何如即以涼、莊兵丁攜眷遷移較為省便?”從而做出了調八旗兵攜眷駐防的決策。乾隆還提出,不僅涼州、莊浪二處可裁兵,內地京口、杭州等處也可減少兵額,現在正辦理漢軍出旗為民一事,可將涼州、京口、杭州等處漢軍出旗所空兵額,“揀選索倫、察哈爾余丁派往伊犁駐防,庶糧餉不致虛糜,而伊等得以及時效用,差操得所,為國家增一勁旅”《清高宗實錄》,卷677,15~16頁。。

  從二十八年(1763年)開始,根據乾隆的指示開始了大規模佈防新疆的調兵行動。這一年,涼州、莊浪駐防八旗兵三千二百人全部攜帶家屬移駐伊犁,同年索倫兵一千人、察哈爾蒙古兵一千名也被派往伊犁。清政府對開往伊犁的八旗兵丁,每三丁給車一輛,每戶給裝運雜物的大車一輛。二十九年,乾隆又下令從承德地區調滿蒙八旗兵一千人,從盛京地區調錫伯兵一千人,一律攜眷駐防伊犁。乾隆指示伊犁將軍明瑞:“索倫、察哈爾兵丁令其照常遊牧,即滿洲兵丁亦不宜常居城市,仍令其兼以遊牧為事,即可撙節薪芻,伊等亦不忘本業。”《清高宗實錄》,卷678,6頁。他要駐守伊犁的八旗兵通過參加生產勞動,培養吃苦耐勞習慣,以保持精於騎射的傳統。三十三年,駐守烏魯木齊地區的三千六百名綠旗兵改為攜眷駐防。三十六年(1771年)乾隆再次大規模增兵新疆,烏魯木齊駐防滿洲八旗兵三千,巴裡坤駐滿洲八旗兵兩千,塔爾巴哈臺原有兵額一千人增至兩千人。《清高宗實錄》,卷896,7頁。至此,大體完成了對新疆的駐兵設防。據《新疆識略》記載:

  新疆滿洲、綠營官兵分佈南北兩路,有駐防、換防之分。駐防者攜眷之兵,永遠駐守,惟伊犁及烏魯木齊、古城、巴裡坤滿洲綠營為然,土魯番滿兵亦如之。其北路之塔爾巴哈臺滿兵,則自伊犁調撥。南路之英吉沙爾、葉爾羌、烏什、阿克蘇滿兵,則自烏魯木齊、古城、巴裡坤調撥。綠營兵則自陜甘各營調撥,皆輪班更替,非常駐者也。伊犁地處西陲,將軍鎮守,故駐有滿洲、蒙古八旗兵,有綠營屯兵,有錫伯、索倫、察哈爾、厄魯特兵,約束嚴明,所以靖邊圉而資控馭。惠遠城滿營自乾隆二十九年至三十一年由熱河、涼州、莊浪移駐。惠寧城滿營始自乾隆三十五年至三十六年由西安移駐。錫伯營自乾隆三十年由盛京移駐。索倫營始自乾隆二十九年由張家口移駐。厄魯特營有自乾隆二十九年由熱河移駐者為達什達瓦厄魯特。此外綠營兵則自乾隆二十五年由陜甘兩省陸續換防,至四十三年始改為攜眷永遠駐防。《欽定新疆識略》,卷7,1~2頁,《營務》。

  乾隆執政時,新疆共設官一千四百員,駐軍一萬九千人,歲需餉銀六十八萬兩,糧食十三萬五千石。清政府每年向新疆調撥餉銀六十一萬兩,糧食則全部就地解決。新疆駐兵數僅次於首都和東北地區,為全國第三(指八旗駐防兵)。

  乾隆規劃新疆駐防,不少朝野人士以為使清政府背上了一個大包袱,實際並沒有增加多少開支。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公佈了新疆軍費開支情況。當年清軍在天山南北地區共駐馬步兵一萬九千人,其中馬兵三千一百一十名,步兵一萬三千三百七十四名,臺站兵二千六百二十三名。駐軍所需糧食料豆八萬二千八百餘石,統由屯田供應,大臣養廉、官兵鹽菜銀歲需三十三萬多兩。清政府從南疆葉爾羌等城徵收騰格錢合銀五萬八千余兩外,每年從內地調入新疆二十七萬五千兩白銀,相比從前清政府西北駐軍費用大為減少。清政府統一新疆後,陜甘兵額裁員十分之一,加上裁減馬匹、撤銷西寧卡倫臺站、哈密防兵,共節省銀六十六萬餘兩,除補新疆駐軍之外,仍有餘額三十九萬兩。根據這一統計數字,乾隆的結論是:“視未用兵之前,不但絕無所增,實可減用三分之二。其屯墾自給之糧,即不可以靡運費,且將來耕種日開,所入倍當充裕,又不在此時約計之內。”《平定準噶爾方略?續編》,卷15,1926年12月丙寅。若同與準噶爾政權用兵打仗相比較,則其節省不知是多少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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