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政府部門開展大討論,到媒體發出倡議書,可以看出,對小悅悅事件,已經從單純的反思,進展到具體的行動。反思很重要,但僅止於反思,不落實到行動中,再深刻的反思也會成為記憶。行動起來,從每一個具體的“我”做起,拒絕冷漠,才能化反思為力量,重拾丟失的理性和良知。
如何行動起來?拾荒阿姨的不經意舉動已經給出了答案,那就是從自己做起,以幫人就是幫己的樸素心態,拒絕做冷漠的製造者。時下,人們往往把社會的冷漠、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面對倒地老人和被碾幼童的無動於衷,歸咎於社會道德的淪落,以及法律制度和相關案例(如“彭宇案”)的負面作用。
這些都不無道理。但這種不首先反求諸己自省,而是將一切過錯都推給社會的過度“理性”,是否受利己主義的裹挾,從而為自己找到一個賴以推卸“良心債”的借口?而且任何社會道德的構建,都是從每一個個體開始的。倘若每個人在遇到類似情況時,都能敢於擔當,伸出援手,哪怕是點滴相助,那麼即便社會道德不會因此而根本好轉,制度弊病也不會因此而根本改善,但至少我們會少些遺憾,少些事後的懺悔。
科學研究發現,多數動物都有群體生存的互助互濟本能,更何況人類。事實上,扶起跌倒的老人,救助被碾的幼童,根本不該作理性的思考,而應始之於本能。連這個賴以生存的基礎本能都面臨著喪失的困境,實在說不過去。
個體的行動必不可少。但在個體捫心自問時,也應叩問道德調節機制本身。一個好的機制不但能“揚善抑惡”,而且能調節、約束人們的行為,引導、鼓勵人們見義勇為,托舉向善的力量。遺憾的是,在某些時候,我們的機制卻起到了“揚惡抑善”的作用,成為冷漠的催化劑。因而,小悅悅事件發生後,廣東開展見義勇為大討論,問計於民,徵求救濟機制、獎懲機制的意見與建議,並以此作為制定相關政策的依據,也是正當其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