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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法院拍賣高仿包”更需要價值判斷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2-25 20:42:06


  即使是再完美的高仿,也是高仿。說得再難聽一點,就是假貨。即便,在某些購物平台或社交網絡,高仿商品的買賣已經司空見慣,但是從法律角度看,買賣高仿商品確實存在著侵權和違法的風險。根據法律規定,“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作為法院,顯然對相關法律規定不會陌生。但是,他們依然做出了拍賣高仿包的舉動。原因可能是,他們覺得買賣高仿包的行為已經非常普遍,既然其他主體可以販賣,法院為什麼不能拍賣?又或者,他們覺得只是拍賣一個高仿包而已,又不是批量拍賣,450元的價格絕對算不上數額較大,所以拍賣一下也無妨。可法院畢竟是法院,當人們看到被法律禁止買賣的高仿包,公然出現在其拍賣平台時,還是會覺得有些錯愕。

  法院說,我們已經告知了此包是高仿包,因此不存在欺詐行為。這倒是老實話。而且,即便法院不說,只要標出350元的起拍價格,人們也會認定此包非正品,乃高仿包。可惜,法院的回應只是解決了事實判斷的問題——在拍賣過程中,法院實事求是地公布了關於此包的信息;但,法院并未回應拍賣高仿包中價值判斷層面的疑問——法院可以拍賣高仿包嗎?我們在判斷事物時,通常有兩重判斷:事實判斷和價值判斷。事實判斷是對事情真相的判斷,價值判斷是依據事實真相,對事物做出的價值層面的判斷。顯然,關於拍賣高仿包的價值判斷的爭議,依舊存在。

  事實判斷是價值判斷的基礎,法院所說的事實當然有用。如果不說清楚,就涉及在拍賣過程中是否存在欺詐的問題。作為拍賣主體,在拍賣前顯然要弄清楚拍賣產品的各種屬性和來歷,尤其不能在知道真相的情況下,還選擇性地提供信息或惡意隱瞞。但即便提供了這些具體的事實,也只能證明法院在拍賣過程中沒有欺騙,至於人們所關注的法院能否拍賣高仿包的疑問,還沒有得到回應。新聞中,拍賣的主體是法院,所拍的是高仿包,那麼拍賣到底可不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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