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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租房市場風向變了,立法先天不足怎補?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8-01 17:51:56


 
  而對於這些租房亂象,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北京市法學會不動產法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尹飛一針見血地指出,這正是由於我國當前房屋租賃制度還不完善,缺乏相關立法的規制,無法有效保障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立法缺 由以售為主向租售并舉轉變

  “我國之前實施的房屋租賃政策一直強調‘居者有其屋’,正是由於這種政策導向,我國在最初的法律制度設計上,將商品房開發、銷售作為發展住房的重中之重,比如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合同法中,大量的法律條文都是針對房屋買賣作出的規定,而在房屋租賃立法上相對不足,對於租期、租價和租賃期間租賃雙方的諸多權益沒有明確規定,導致租戶居住環境、尊嚴、基本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尹飛指出。

  尹飛認為,我國的住房理念應適時改變,要從“居者有其屋”過渡到“住有所居”,也就是從買房轉變成租房。這其實是給了大家更多的選擇權,有能力的可以買房,中低收入群體在不買房的情況下,也能通過租房解決住房問題。

  其實,近年來,我國房地產政策已作出相應調整,開始向“租售并舉”的方向發展。

  2016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幹意見》,旨在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發展,促進我國住房市場由以售為主向租售并舉轉變。

  在程嘯看來,近年來中央陸續發布的房地產調控政策,都在積極推動房屋租賃市場發展,我國房屋租賃市場或將在今後一個較長階段成為房地產工作的“重頭戲”。

  對此,鄒琳華認為,我國目前的房屋租賃市場仍存在很多不規範之處,房源少、房租貴、黑中介橫行、租房糾紛難解決、群租房亂象頻發等成為制約房屋租賃市場健康發展的瓶頸,這些問題都需要從立法上加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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