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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作坊制售假“河間驢肉”銷往北京
http://www.CRNTT.com   2018-01-10 23:37:22


 
  河間市食藥監局有關負責人對於假驢肉并不諱言。2016年,有關負責人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很多掛名河間驢肉火燒的店既不是河間人開的,驢肉也不是在河間煮的。還有的店用騾馬肉充當驢肉,更有甚者用其他肉充當驢肉。普通消費者看不出來,也吃不出來,“掛驢頭不賣驢肉,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過去,河間驢肉火燒產業深受誠信缺失之害。”

  也鑒於此,多年來河間市相關部門針對驢肉制品開展了多次打擊行動。

  早在2011年,河間市對轄區內驢肉制品生產加工企業進行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這次驢肉制品整治,按照“五個一批”(關閉取締一批,停產整頓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整合重組一批,派監督員入駐企業監控一批)的要求,嚴厲查處和打擊食品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對有加工驢肉制品沒有獲證的加工單位一律停產整頓。

  2016年,河間市下發2016年驢肉及其制品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通過專項行動,發現解決驢肉及其制品摻雜摻假等問題,依法查處驢肉及其制品摻雜摻假違法行為。

  專項行動將轄區內加工生產驢肉和經營驢肉火燒等驢肉及其制品的單位列為重點檢查對象,并結合實際進行監督抽檢,對抽檢不合格驢肉要嚴格依法查處,嚴懲加工制作驢肉及其制品摻雜摻假等違法行為。

  專項行動還提出要“加大執法辦案力度”。摻假摻雜是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各地要加大案件的查辦力度,對獲取的涉嫌違法綫索,要及時查清違法行為事實,查清涉案產品流向,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017年4月,“河間市宏祥食品有限公司以馬肉冒充驢肉”作為食品藥品典型案例被河北省食藥監局通報。

  河間市食藥監局在對該公司檢查中發現其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調查證實該公司以馬肉冒充驢肉的違法事實,共生產了22.5公斤,貨值1890元。河間市食藥監局依法沒收了該公司違法生產工具及違法所得1890元,并對該公司處以7萬元罰款。(來源:新京報 采寫/新京報記者:趙吉翔 攝影/新京報記者: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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