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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平米的房子到手僅61平米,公攤面積爭議如何解決?
http://www.CRNTT.com   2022-08-18 16:18:24


 
  “花那麼多錢買的房子,可能有將近三分之一甚至更多的錢都落不到自己的房子上,我很難接受。”張力說。

  來自北京市海澱區的戴女士提出,除非是完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否則公攤面積占比超過20%的房子,她絕對不會考慮,因為“不希望自己辛辛苦苦掙的錢被看不見摸不著的公攤分走了”。

  在山西省太原市從事房屋中介的王初原也發現,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在意公攤面積的數值和占比率。“不少購房者對公攤面積有嚴格要求,必須低於某個範圍,否則不管房子再好,他們也不會接受。甚至有人根本不認公攤面積,認為房子多大面積就應該是多大,實際收房時發現面積不够就認為是我們欺騙了消費者。”

  北京大學房地產法研究中心主任樓建波告訴記者,公攤面積本身是客觀存在的,對其收費并無不合理之處,并且從購房者的角度來看,可能也不願意共有部分(所有權)繼續留在開發商手裡。但是,把公攤面積算入總計價面積,確實會給購房者帶來困惑。

  “為了避免這種困惑,有兩種方法,一種是按套計價,這種是在總價裡包括了公攤面積的費用;一種是按套內面積計價,不包括公攤面積的費用,單獨告知此類費用,但是最後的總價二者不應該有差異,因為公攤面積是客觀存在的,這兩種的區分只在於哪一種能够更有效率地把相關信息告知消費者。”樓建波說,如果這兩個價格不一樣,開發商就涉嫌欺詐,“問題不在於公攤本身,而在於要統一計價方式”。

事關小區業主權利 實踐中易引發爭議

  在王初原看來,客戶買房子,自然希望自己買的房子大點,公攤小點。而且商品房公攤較小的開發商,也會以此為營銷噱頭,吸引更多購房者前來購買。“大家更願意買公攤小的房子。這是站在客戶出錢買房的角度看的,而對於開發商而言,如何縮小公攤面積呢?比如縮減樓道寬度,采用較小的電梯間,沒有寬敞的門廳,一梯多戶等,但是這勢必會降低業主的居住舒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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