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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平米的房子到手僅61平米,公攤面積爭議如何解決?
http://www.CRNTT.com   2022-08-18 16:18:24


 
  “一律取消公攤面積,入住後對公攤部位的管理、維護以及後續產生的安全責任均是現實問題,如果購房人個人無力管理,則將影響小區的整體品質及全體業主的權益。”孟麗娜說。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北京市房地產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趙秀池同樣認為當下取消公攤面積不具有可行性。房改後,我國的住房面積計量、房產證、不動產證的發放都是以建築面積為單位的。房價、物業費、暖氣費等也都是以建築面積計量的,如果取消公攤面積,以使用面積計量,會給計價標准帶來混亂。每平方米的房價、物業費、暖氣費會有所上漲,反而會引起另一種誤會,以為漲價了。

  在包華看來,取消公攤并不難,但用什麼替代公攤是需要慎重考慮的。目前,測繪報告中沒有房屋使用面積的數據,如希望用使用面積作為計價、計費、計稅的依據,就需要對已有房屋補測該數據。“姑且不論是否有足够的人手完成這項工作,僅就已經裝修、改造的房屋如何認定使用面積就是一件非常複雜和棘手的事情。”

  記者注意到,重慶市人大常委會曾以地方法規的形式,對商品房的計價方式作出明確規定和要求:商品房現售和預售,以套內建築面積作為計價的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商品房的產權證應當載明共用部位及設施。不按這一計價依據銷售的開發商,將被行政主管部門重罰。

  “重慶市的先行做法意味著取消公攤面積制度其實有可行性,基於舒適度和套內面積綜合考量,開發商可以將成本分攤入套內面積,在後期不應再計算。”何紅藝說。

  多名受訪專家認為,在是否應該取消公攤面積制度的問題上暫時難以達成統一,但目前可以從政策層面對公攤面積制度進行完善。

  針對目前公攤面積制度存在的問題,孟麗娜建議完善相關測繪規範,對公攤比例出台指導意見,要求測繪單位提高測繪成果質量,暢通錯誤追究機制。在售房時,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售樓處公開測繪結果,將分攤原則、分攤部位等向購房人進行明示,必要時測繪單位也可以接受購房人的咨詢,減少因分攤面積問題產生購房爭議。同時,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進一步完善相關約定,明確約定分攤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誤差的處理方式及違約責任的承擔,從而保障購房人的合法權益。

  “公衆之所以對此格外關心,不僅因為面積代表生活是否便利,更代表財產權益的份額和金額。”包華建議,房屋買賣按使用面積計價,或按套總價交易,不按面積單價交易,可以一定程度上緩解公攤面積制度引發的爭議。(來源:法治日報 記者:趙麗 見習記者:孫天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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