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是“特供品”?個人養老金產品有不少費用上的優惠,那麼沒參加個人養老金的個人或在12000元的限額以外能買到嗎?對此《辦法》沒有明確規定,只在理財產品中提到要個人養老金投資人優先的原則,那麼可以認為沒有參加個人養老金的人,是有機會買到類似養老理財產品的。
2.怎麼領?領多少?參保人到了退休年齡,可以領取個人養老金,并且可以選擇領取方式,比如按月或分次領取,到個人養老金賬戶餘額為零就結束了。那怎麼計算每月領多少?是否可以在退休後一次性領取?這些尚待明確。
當然,沒有領完就身故的,剩餘部分可以繼承,目前并沒有看到要額外交稅的規定。
3.會不會有試點?《辦法》未提及試點操作。不過,財政部公告提到“個人養老金先行城市名單由人社部會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行發布”,這麼看,試點也有較大概率。(來源:第一財經 作者:包虹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