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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泉:台當局所謂“新憲”又是場“鬧劇”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3-26 00:33:29  


李家泉
  中評社香港3月26日電(評論員 李家泉)自今年3月17日,台原“陸委會”副主委陳明通奉令拋出所謂“中華民國第二共和憲法草案”以來,台灣政壇又掀起一股不大不小的風波。這個所謂“憲法草案”,不過是諸多版本中最引人注目的一個版本,因為它較之其他版本更著重包裝,頗有迷惑人之處。然而“台獨”就是“台獨”,狐貍尾巴總是難於遮藏的。它的“法理台獨”面目,早就昭然若揭,筆者也批判過,因而無須筆者再加以贅述了。

  問題是,明知其行不通,不可為,而卻為什麼一定要為之,要拋出?在馬克思主義盛行的年代,西方有一位名叫伯恩斯坦的修正主義者,留有一句很有名的話:“運動就是一切,目的不算什麼。”如今的陳水扁及其團隊也學到手了,這就是:“過程就是一切,結果不算什麼。”你說,陳水扁及其團隊能相信其“憲法草案”行得通嗎?其實,他們比誰都看得清楚,這個“憲法草案”施行之難,將“難於上青天”,並且很可能是“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之所以必須拋出,乃重在“過程”而非“結果”也!

  一曰“攪局”:目前的台灣政壇,早就沒有是非、公理、正義,而只有意識形態,統和獨,藍和綠,南和北。如今這個“憲法草案”,又丟出許多誘人的概念和說法,如什麼“新共和”、“新建制”、“新理念”、“新權利”,僅“立委”名額即由原計劃的113名擴增為200名,這樣那樣的官職也名目一新。多麼誘人啊!這自然可能打亂今年年底的“立委”選舉和明年春的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使兩大派再混戰一場。先攪亂政局,再徐圖其他。

  二曰“自衛”: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受審者有其夫人吳淑珍,已10次開庭,九次請假,其親戚及親信近臣,這樣那樣的弊案更是數不勝數。如何才能過關?全台灣民眾都睜大眼睛看著,陳水扁總不能坐以待斃。拋出這樣一個“憲法草案”,不僅可以轉移焦點和目標,而且可以把“刑事案”轉為“政治案”,使“貪腐的陳水扁”,變成“台獨的陳水扁”。這樣,就可以發動深綠,基本教義派,“台獨”大老們,共同來保護自己。

  三曰“造勢”:陳水扁及其團隊都清楚,“憲法草案”很難在“立法院”被通過,這就不得不仍寄希望於選舉。在他們看來,只要民進黨能保住政權,持續執政,未來的事情就都好辦了。所以,“憲法草案”最重要的是“造勢”而不是“實施”,是“過程”而不是“結果”。他們欲圖通過炒熱這個“憲法草案”,使島內藍綠更加對立,兩岸更加對立,從而更好地調動深綠和泛綠,更好地爭取淺藍和中間派,以造成對己有利的選舉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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