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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視點:決不允許腐敗分子有藏身之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7-11 08:09:50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鄭筱萸10日上午被執行死刑。
  鄭筱萸,作為首任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肩上,本應挑著13億中國人的用藥安全。 

  然而,這名共和國的原最高藥監官眼中,不是重如泰山的責任,而是多了“尋租”本錢——近十年時間,他以權謀私,直接或通過其妻、子多次收受賄賂,款物合計649萬餘元。面對責任,他玩忽職守,擅自同意降低藥品審批標準,濫發藥品文號……

  2007年7月10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鄭筱萸以受賄罪、玩忽職守罪兩罪並罰,被執行死刑。

  肅貪·反腐風暴席捲藥監

  2007年5月29日上午9時,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社會廣為關注的鄭筱萸受賄瀆職案一審宣判。被告席上,鄭筱萸神情落寞。


  “被告人鄭筱萸犯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這一天,從鄭筱萸出任國家藥監局局長、黨組書記算起,走過了9年;他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黨組書記職務退休,不到3年。

  事實上,中國藥監界的腐敗之風,早已引起了中央紀委、監察部及檢察機關等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鄭筱萸離職前後,一場反腐風暴在中國藥監系統迅疾掀起——

  2002年,原浙江省藥監局局長周航因受賄折合約400萬元被判死緩,成為中國首位落馬的省級藥監局長;

  2005年7月,鄭筱萸退休僅半月余,曾擔任其秘書的國家藥監局醫療器械司司長郝和平及妻子因涉嫌受賄被刑事拘留;

  2005年11月,中國藥學會諮詢服務部主任劉玉輝被捕;

  2006年1月,同樣曾擔任鄭筱萸秘書的國家藥監局藥品註冊司司長曹文莊,和該司化學藥品處處長盧愛英、國家藥典委員會常務副秘書長王國榮被立案調查;

  2006年11月,中國藥學會副秘書長劉永久被捕;

  2006年12月,因涉嫌受賄,鄭筱萸及其妻兒被正式立案調查……

  “對鄭筱萸的違紀違法問題,要徹底查清,依法嚴肅處理。”2007年1月24日,聽取了監察部就鄭案調查的情況彙報後,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要求。

  隨著調查深入,鄭筱萸涉嫌受賄數百萬、藥監工作嚴重失職瀆職的“權力黑幕”被層層撕開。此後,他受到行政開除處分,被撤銷全國政協委員資格,被開除黨籍,並被依法逮捕……

  莊嚴的法庭上,一審法院認定:1997年6月至2006年12月,鄭筱萸利用職務便利,接受請托,為8家制藥企業在藥品、醫療器械的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多次直接或通過其妻劉耐雪、其子鄭海榕,非法收受款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49萬餘元。法院還認定,鄭筱萸在全國範圍統一換發藥品生產文號專項工作中,犯有玩忽職守罪。

  鄭筱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07年6月22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鄭筱萸的上訴,維持原判,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準死刑。

  對鄭筱萸案件的查處,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嚴厲懲治腐敗的堅定信心和決心,體現了對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高度重視。

  尋租·“權力家庭”受賄649萬

  在鄭筱萸高達649萬元的受賄簿上,最多的一筆來自浙江某集團公司:1997年至2006年,鄭筱萸通過其妻劉耐雪、其子鄭海榕,收受該公司負責人李某某以顧問費、股份收益等名義給予的財物共計292萬餘元。

  9年間,從每月2000元的顧問費,到一筆免去近200萬元住房首付款,隨著鄭筱萸的權力擴展,其與家人的受賄行情“水漲船高”。

  早在1997年6月,該集團就開始“聘請”劉耐雪為顧問,月薪2000元。期間,適逢集團的中層幹部投資成立針頭車間,劉耐雪只憑一張“借款5.2萬元”的借條,以兒子鄭海榕的名義入了股,每月分紅2800元。對此,鄭筱萸心知肚明,稱之為“乾股”。

  和母親一樣,其子鄭海榕也很會利用父親的權力“賺大錢”:

  2002年,他大方地收下了李某某贈送的一輛奧迪車,後將該車賣得18.5萬元“揣入腰包”;此後,他在上海購房,又收下了李某某贈送的首付款17萬元;2003年5月,李某某把下屬公司5%的股份送給他,2004年底就有了25萬元分紅;2005年底,他要買上海該集團公司的房,李某某一下免去首付款199.25萬元……

  官員手中的權力,是為人民服務的。鄭筱萸的權力,卻成了他與家人共同獲利的“搖錢樹”。

  藥商投之以桃,鄭筱萸報之以李。

  2002年2月,全國藥品監督管理工作會議在上海召開。鄭筱萸房間來了個不速之客——李某某。他想替下屬企業申辦一次性使用無菌注射器和一次性使用輸液器的醫療器械註冊證,希望鄭局長“幫幫忙”。

  鄭筱萸當即安排其秘書,帶李某某去找時任國家藥監局醫療器械司司長的郝和平。就這樣,李某某企業的註冊材料獲得國家藥監局的批准,出奇地快。1999年到2003年,該集團下屬公司申報的24種藥品的註冊,靠著鄭筱萸這棵“大樹”,一路綠燈。

  鄭海榕有一張招商銀行信用卡,2000年至2006年,每月都會收到廣東某公司打來的1萬元錢,共計70余萬元。而他卻沒在這個企業工作過一天。這位負責人還以為鄭筱萸家“報銷”裝修費為名,送給鄭海榕25萬元。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廣東這家公司負責人證實,1999年,公司需進口化學藥品原料“鹽酸納洛酮”,找鄭筱萸幫忙後順利進口;2000年,公司向國家藥監局申請成為藥品零售跨省連鎖試點企業,通過鄭筱萸向相關部門打招呼,最終獲批;2003年,公司藥品物流配送中心申辦《藥品經營許可證》,也在鄭筱萸的幫忙下順利通過……

  2000年夏,浙江一制藥公司負責人得知國家鼓勵生產某種新藥,便找到了鄭筱萸。7月18日,鄭筱萸對該公司直接送來的申報項目報告作出批示。不到一週,藥監司就“飛速”地發文同意。為此,這家藥廠的負責人特意將鄭海榕約到香港,送給他一張100萬元港幣的現金支票。 

  當檢察官訊問鄭筱萸:“如果鄭海榕不是你兒子,他們會送他100萬元港幣嗎?”鄭筱萸回答:“我想不會。因為他們是衝著我手中的權力送錢的。” 

  家人站臺前,鄭筱萸居幕後,聯手上演了一幕幕“前門辦事,後門收錢”的好戲。隨著私欲的膨脹,特別是獨攬了藥品註冊大權後,鄭筱萸更加無所顧忌,赤膊上陣,從幕後跳到臺前親自受賄。 

  2001年至2005年逢年過節,海南某制藥有限公司董事長范某都會到北京給鄭筱萸“上供”,少則5000元,多則上萬。鄭筱萸前後笑納了11萬餘元。該公司申報藥品註冊時,鄭筱萸親自給註冊司和審評中心打電話催辦。 

  企業送錢,真的都是朋友之誼? 

  這一點,藥商們很清楚。某藥商就承認:“之所以聘請劉耐雪為顧問,給鄭海榕款物,主要因為他們是鄭筱萸的親屬。公司希望在業務上得到鄭的關照和幫助。” 

  這一點,鄭筱萸也十分清楚:“送錢的人都是藥企的老闆,都是發生在1998年我任國家藥監局局長以後……都是衝著我的權力來的。” 

  對金錢的貪慾,使鄭筱萸一步一步走向墮落、走向毀滅。 

  藥監局系列腐敗案查處期間,鄭筱萸先後4次轉移其在辦公室收受的美元、歐元、港幣、人民幣總計達340余萬元;轉移的珠寶和貴重手飾、書畫等經鑒定達100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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