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個法何時出台仍屬於未知之數,況且中國有關公益事業的法律規章林林總總,並不算少,但是與美國那種公益事業被公認為高度發達卻至今不見一部慈善事業法的狀況相比,並不是所有人對法律所能承載幾許之重不持懷疑。民政部的官員私下即表示,慈善法應該緩行,不可操之過急。
“慈善事業總共才發展了幾年?問題還會不斷地出現,匆忙出台一個法,過兩年又會出現很多事情。比如說《公益事業捐贈法》出來以後,到今天公益信托也沒有做,10幾年過去了,為什麼?整個事物的發展還沒有到那個階段,不必要。現階段立法成本最低的就是出台慈善事業促進條例,我覺得再過五六年,可以立法。”
第三方鉗制
假使外部機制能不斷取得用武之地,公益領域的局面或也會因壓力驟增而為之一改。正因此,兩個月前民政部頒布的《中國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綱要》中也一筆帶過地提及,要“完善公益慈善組織的第三方評估制度,促進公益慈善組織不斷提高社會公信力”,這說法給人以無限想象。
第三方評價機制普遍存在於經濟領域,一些國家也將類似信用評級的星級排名機制引入慈善領域。但在中國的社會建設領域,這還是一個稀有物,一星半點,未成氣候。
“整個中國的非營利行業,在所有行業裡信息化水平是最落後最不發達的。現在我們的使命,就是要推動整個慈善行業信息化,透明化。”劉佑平說,“行業需要N多個這樣的機構,我希望有更多的組織來做這個事情。”
劉佑平所在的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是一個具有政府背景的中介機構,業務受民政部指導,通過各種分析工具和模型設計,致力於拿出使國家的慈善可量化的數據。每一年,他們會發布多種不同指向的報告,其中尤以全國性的年度慈善捐助報告和慈善透明報告具有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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