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評辦法》對項目社會穩定風險等級分為三級:其中大部分群眾對項目有意見、反應特別強烈,可能引發大規模群體性事件的為“高風險”;部分群眾有意見,可能引發衝突的為“中風險”;少部分人對項目有意見,通過有效工作可防範和化解矛盾的為“低風險”。
國家發改委明確,不會審批、核准“高風險”和“中風險”的項目;“低風險”的項目,發改委“可以”審批、核准。不過,《穩評辦法》並未對風險等級的評判標準作進一步明確。
《穩評辦法》出台後,國家發改委曾委托中國工程咨詢協會在業內進行培訓。從2013年3月到7月,培訓班舉辦了八期。培訓內容主要是對過往一些成功的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在“穩評”方面的分析和解讀。對過往案例的參考和借鑒,亦成為各地執行《穩評辦法》的主要方式。
按照規定,核燃料項目顯然需要通過“穩評”。2013年3月左右,鶴山市發改局委托廣東省國際工程咨詢公司對核燃料項目出具《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據《財經》記者了解,該公司出具的評審意見為“低風險”。
一個月後,2013年4月,鶴山發改局又委托江門諾誠咨詢有限公司(下稱江門諾誠)對核項目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予以公示。
據江門諾誠咨詢總工程師室相關負責人回憶,該公司在5月左右通過問卷調查、實地走訪和召開座談會三種方式,聽取各方面意見,“得到的反饋都是正面的”,據此,江門諾誠給出的初步意見也是“低風險”。
但在公示期間,情況陡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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