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此聲明內容分析:(1)賴當局明顯利用南海爭端,塑造台灣地區的“國家地位”。其延續了2024年6月14日聲明的做法,再次利用“外交部”作為處理兩岸關係的官方途徑,並企圖塑造台灣地區在南海問題是具備“國家地位”的爭端當事方。(2)部分公開放棄南海島礁的領土主權。從一中原則視角出發,仁愛礁是南沙群島的一部分,也為1947年中國南海斷續線主張所包含。換言之,中國海警在仁愛礁的維權行動同樣有利於台灣。但其公開譴責中國大陸一方,顯然,其南海權益主張的島礁領土部分,至少已經不再包含仁愛礁的領土主權及相關海洋權利。(3)部分公開接受非法“南海仲裁案”的結果。“南海仲裁庭”枉法裁定仁愛礁降格為“低潮高地”,不能主張領土主權和領海。“低潮高地”是指低潮時露出水面,而漲潮時沒於水下的海上地物。“暗沙”是堆積物暗礁,因略低於低潮線,而不屬於海上地物。賴清德當局稱“仁愛礁”為“暗沙”,事實上已經將“仁愛礁”的法律地位定性,即位於“低潮高地”之下,遑論申辯該海上地物的領土主權和領海。足以證明,其已經部分公開接受“南海仲裁案”的結果。
五、結論
總體上,賴清德當局南海主張的潛在思維是遵循“法理台獨南海路徑進階版”。實踐操作上,一定程度延續了蔡英文當局的“暗獨”做法,一是權益主張依據上,不提中國歷史,衹提國際法及海洋法作為南海主張的法理依據;二是具體權益內容上,不提1947年南海斷續線、不指明南海諸島包含四大群島等內容。然而,相較於蔡英文時期,賴清德當局的部分主張內容又表現為更激進的“台獨化”。兩岸關係定位上,其南海主張已經從“暗獨”走向“明獨”,未來可能進一步利用南海爭端等國際場域,塑造、強化其虛構的“國家地位”,不再隱晦表達。具體操作手段上,從“隱晦不提”(具體權益內容)逐漸轉變為“公開拋棄”,蔡英文時期對不敢公然放棄的南海權益主張採取了“隱晦不提”的方式消極處理,而賴清德當局則已經公開拋棄,如仁愛礁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利等。南海主張的法理思維上,在前任蔡英文當局暗度陳倉的鋪墊下,賴清德當局公開顛覆“一中原則”下的南海主張,轉而積極擁抱“法理台獨南海路徑進階版”。
當前,兩岸的南海主張無論係具體內容還是法理邏輯都已然天差地別。未來要高度警惕賴清德當局進一步公開拋棄南海祖產,並藉南海爭端的國際場域大肆推動“台獨”,甚至配合域外國家掣肘中國大陸的南海維權行動。
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項目號:22VHQ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