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
被告曾到大學實驗室找炸彈原料
被告賴振邦手機經專家復原後的訊息中有一個Telegram的群組,在2019年11月有人說到浸大及城大的化學實驗室“爆完門”可以做試驗,又指可以直接一箱搬出來。
4月29日
“屠龍”隊長:擬引入真槍做軍訓
“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供稱“屠龍小隊”於2019年8月25日正式成立,此前他亦在Telegram一個公開群組認識另一關鍵被告吳智鴻,對方透露擬引入真槍實彈、軍事訓練,其後相約“屠龍小隊”加入計劃。
4月30日
合謀用20公斤炸彈殺警
黃振強指曾與另一認罪被告吳智鴻商討如何實行殺警計劃,吳聲稱為計劃準備20公斤炸藥,屠龍小隊則負責誘警察到場再進行擊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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