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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清算令”能否終結地産暴利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1-31 09:08:21  



一、土地增值稅大清算 重創房地産商暴利模式

1、稅率之高令人咋舌 大力擠壓地産利潤空間
  今年元月房地産業的第一聲“驚雷”,無疑是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房地産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上海《上海證券報》)

  《通知》宣布從2007年2月1日起,房地産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將實行清算式繳納,取代現行的以“預征”爲主的土地增值稅繳納法。《通知》明確,土地增值稅采取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從30%到60%,稅率之高,已成眼下國內幾大主要稅種之首。一時間,“土地稅收新政已成樓市調控殺手鐧”,“2007年的宏觀調控態勢依舊如疾風暴雨,打得開發商措手不及”,此類言論充斥于大大小小的財經媒體。(北京《中國經營報》)

2、徵稅開始秋後算帳 截斷房地産商囤地後路
  按照國稅總局的解釋,清算土地增值稅是“在征管上對以往清算工作遇到的問題進行的梳理和規範”。換句話說,也就是承認了土地增值稅開徵13年來,沒有真正按照30%-60%的增值額進行徵稅,而是普遍按照預(銷)售商品房收入的1%-2%的比例進行預征,兩種徵稅方法對房産商的影響不可同日而語。既然現在開始“秋後算賬”,又采取超率累進稅率制,土地增值比例越高的,扣稅也就越多,政策的利刃頓時戳破了“多囤地、高利潤”的神話,土地的增值部分更多地回到國家的錢袋裏。(上海《新聞晨報》)

  房地産業內人士稱,“土地增值稅從‘預征’轉爲‘清算’,會壓縮房地産開發的利潤空間。”“某些開發商利用自身資源或資金實力提前囤地,使相關土地增值收益爲其獨占,造成不勞而獲或少勞多獲的局面。”但這種“暴利模式”因爲土地增值稅的清算不會太長久了。(北京《經濟參考報》)

3、十三年前推出未行 開徵地産增值稅受質疑
  早在1993年底,中國國務院就發布了《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幷且規定自第二年的元旦起施行,但是這個法規沒有一個地方執行過。條例規定土地增值稅按30%至60%的累進稅率徵收,而各地實際上只是按1%預征,有的地方甚至乾脆不征。(湖南紅網)

  13年過去了,這個條例又被國家稅務總局翻了出來,宣稱照章徵稅。但是問題也來了。第一個問題:如果《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長達十三年都執行不了,爲什麽要再制定頒行?第二個問題:執行不了的條例是如何出臺的?

  稅務總局的聲明說:“土地增值稅是國家爲了進行房地産市場宏觀調控而出臺的稅種,主要目的是調節房地産開發企業土地增值收益和利潤。做好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工作,將對房地産市場的健康發展起到積極的作用。”既然稅務總局認爲土地增值稅的清算會有這樣健康積極的作用,那麽,第三個問題就是:爲什麽稅務總局十三年都不認真執行甚至不執行《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美國《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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