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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清算令”能否終結地産暴利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1-31 09:08:21  



二、民衆反應仍有疑慮 漲價口實還是降價福音

1、供求關係最終决定房價 增稅可能轉嫁民衆 
  國家稅務總局有關人士稱,《通知》的出臺在政策上不會額外增加房地産開發企業的稅收負擔,也不會加重購房者的經濟負擔。但是,也有人認爲,這意味著開發商的利潤將會下降,而順著這個思路,囤積土地也變得無利可圖,對開發商來說不是一個好消息。但奇怪的是,很多民衆對這項政策的出臺也沒有表現出多大的熱情,有的反而多了一份擔心,房價不但不會下跌,相反開發商可能還會以此爲藉口提高房價,最後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北京《經濟參考報》)

  對于房地産企業來說,新征土地增值稅的消化轉嫁方式一共有四種:一是“前轉”,即由開發商轉嫁給投資者和買家;一種是“後轉”,即轉嫁給建築商;還有一種是“混轉”,即“前轉”一部分,“後轉”一部分;最後一種是“消轉”,即企業通過節約成本、壓縮利潤等方式,把稅收在企業內部消化掉。

  對于調控目的來說,最理想的狀態當然是“消轉”,但現實地說,作爲房地産開發商,首先考慮的却肯定是“前轉”。而一旦房地産市場仍然過熱和供不應求,也就給了開發商提供了稅收“前轉”的條件。如果要把這部分稅收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必須對該房子進行提價。反之,如果市場供求平衡,消費者不接受加價,建築商又不接受開發商的壓價,那麽開發商就只能被迫在內部“消轉”這部分稅收了。(廣州大洋網)

  而“前轉”給消費者之所以屢試不爽,就是因爲目前房地産市場的供求失衡。投機也好、炒作也罷,直接刺激民衆神經的是新樓盤出來一個就被搶光一個的現實,今天一平方米7000元不買,明天就是一平方米8000元都買不著,在這種情况下,房地産市場成爲一個賣方市場,開發商處于絕對强勢。(北京千龍網)

2、以往稅費政策未達目的 稅收調控易鑽漏洞
  房地産研究專家顧海波指出,聯繫到以往一系列稅費政策對房價影響甚小甚至反向影響的事實,人們不能不擔心稅負被轉嫁到消費終端。譬如,2006年出臺的徵收20%個人所得稅被認爲是在房地産交易環節“精准調控”的良策,但終被各地的“核定徵收”消解。稅務總局規定,對于無房屋原值憑證、不能計算應納稅額的,稅務機關可按住房轉讓收入的10%至30%核定徵稅。結果,地方在操作中,所得稅基本都按1%或2%的稅率徵收,離20%的法定徵收稅率相去甚遠。顧海波說,“稅收調控能否起到預期效果,關鍵還是執行。”(北京《經濟參考報》)

  土地增值稅完全貫徹的可能性大嗎?業內人士認爲,這裏存在一個“清算瓶頸”的問題。政策本身就規定,開發商可在幾種情况下,按照預征的稅率來徵收,這等于給暴利的企業留了一個“尾巴”。比方說,上海目前預征率是1%,企業就按照1%來交,故意不增報,這就可以完全規避了。還有前期已經轉掉的,再追溯也很麻煩,因爲股東都改變了,這肯定也清算不了。(上海《上海證券報》)

3、抑制投資過熱穩定價格 新規難免顧此失彼
  有人認爲,《通知》的出臺不會促進房價上升。這個觀點是錯誤的。雖然决定房價水平的是市場總需求和總供給,與企業的成本沒有直接關係,但該項成本的增加將會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市場供求狀况,起到促進房價上升的效果。現在房地産需求旺盛,供給緊張,稅收的增加可能導致部分臨近盈虧平衡點的企業退出開發行業,幷降低今後進入房地産開發行業的投資增長率。這雖然對抑制投資過熱有好處,但未來商品房供應可能會有所减少或增幅降低。(浙江在綫網)

  再來看需求。絕大多數消費者認爲企業開發成本會轉嫁給消費者,提升房價。而在過去需求旺盛供給不足的情况下,的確出現過這種現象,從而强化了這種邏輯推理。其實,這樣不但不能减少購買需求,反而有可能放大這種需求,認爲早買不吃虧,反而賺便宜。而需求的放大顯然對抑制房價是不利的。

  綜上所述,這個通知精神的落實,可能會明顯抑制房地産投資的增長,但會間接導致房價的上升。抑制投資過熱與穩定價格本身就存在著矛盾,所以,新規定顧此失彼也就難免了。(廣州《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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