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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夫水戰”未了局 相關標準缺失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5-15 11:04:29  


  5月6日,農夫山泉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農夫山泉從創立至今遇到過三次重大危機,我們開過三次新聞發布會,唯這次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農夫山泉董事長鐘 試圖在發布會上向媒體解釋一直被質疑的問題,《京華時報》記者也在發布會現場激烈陳詞,再度向鐘睒睒發問標準問題。

疑雲待解

  據4月10日《京華時報》報道,農夫山泉商品標簽上標注的產品標準號為浙江地標“DB33/383-2005瓶裝飲用天然水”,該標準在砷、鎘等不少毒理指標要求上比兩個強制性國家標準——《瓶桶 裝飲用水衛生標準》(GB19298-2003)、《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即自來水標準)寬鬆。

  媒體質疑,除農夫山泉外,其他品牌飲用水都在標簽上標示出執行國家質量標準,為何只有農夫山泉在標簽上標示執行的標準為浙江質量標準?這也成為《京華時報》連續在28天、用超過60個版面報道中不停追問的焦點。

  在長達3個小時的新聞發布會中,鐘 用將近一半的時間闡釋我國現行的飲用水標準體系。

  鐘 說,國家《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屬於安全(衛生)標準,農夫山泉即使不標示在瓶身上,也必須強制執行。浙江省DB33/383-2005《瓶裝飲用天然水》則為質量標準,是目前飲用天然水行業行政級別最高的質量標準,因此農夫山泉選擇在標簽上標示該標準。與此同時,國家《食品安全法》也規定,食品生產經營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任何食品經營單位首先要符合的就是GB5749—2006,也就是生產以前所有的水必須符合這個標準,這個標準也是強制性的。”

  不過,目前能夠查閱到的農夫山泉執行的浙江地標DB33/383-2005中的毒理指標的確寬鬆於《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但沒有任何權威機構明確表示浙江地標DB33/383-2005應該廢止。鐘 表示,國家飲用天然水質量標準的制定從2008年5月啟動,目前正由中國飲料工業協會采集、徵求意見,在國家標準出台之前,農夫山泉不會更改目前執行的浙江地方標準DB33/383-2005。

  農夫山泉是自願還是被迫停產也是謎題。

  “今天我還要宣布一個消息,我們不會在北京再開工廠生產,我們只有對不起北京的10萬消費者了,因為不可能讓一個企業在這樣的環境之下生產,員工們不能以正常的心智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工作,農夫山泉的尊嚴比金錢更重要。”鐘 說農夫山泉在北京的水廠只生產桶裝水,今後還將為政府生產,而不再為公眾生產,也不會再在北京新開工廠。

  但《京華時報》報道,北京的農夫山泉桶裝水水廠是因標準問題停產,北京市質監局已介入調查。對此,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向北京市質監局致電求證,並按照該局宣教處要求發去採訪郵件,但截至記者發稿前仍未得到回應。

等待權威部門發聲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標準只是一個紙上的東西,公眾不是專業人士,要求也非常樸素,只需要知道農夫山泉的水質如何,到底能不能喝。”營銷專家、上海博蓋咨詢董事總經理高劍鋒對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表示,顯然農夫山泉和《京華時報》所爭論的焦點並不是消費者所關心的焦點。

  遺憾的是,在農夫山泉被曝出質量、標準問題之後,至今並未有權威部門對此進行明確說明。

  高劍鋒認為,事實上,農夫山泉在消費者心中的地位相對牢固,如果此時能有來自權威部門的聲音證明農夫山泉水質沒問題,農夫山泉的聲譽很快就能恢復。

  目前看來,農夫山泉損失巨大。鐘 介紹,從去年12月份開始,其銷量同比增長幾乎是100%,北京市場在4月10號(《京華時報》刊發第一篇關於農夫山泉標準的報道)以前,增長約達到30%以上,但現在增長已經“全部停下來”。同時他也表示,向《京華時報》索賠的6000萬元是在起訴時已經發生的損失,還不包括起訴以後的損失。

  另外,雖然未有權威部門明確說明農夫山泉執行的浙江地標DB33/383-2005是否已經廢止,但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已於近日表示已全面啟動標準清理工作,包裝飲用水也在清理範圍內,相關標準中的安全指標將會進一步整合,計劃於2013年底完成清理工作,2015年底前完成現行食品標準整合工作。(時間:5月9日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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