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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法律為道德撑腰,還有哪個老人“扶不起”!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2-07 08:26:55


自2007年“彭宇案”起,“扶老人”成為社會心病。
  前不久,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批准了《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杭州已經通過立法的方式,把部分道德規範轉變為法律規範,這個《條例》將於3月1日起實施。(據現代金報2月4日)

  其中亮點之一:杭州市正面鼓勵一些文明行為,比如扶老人、救人者沒有必要再自證清白,被救助的人如果主張他的損害是救助人造成的,或主張救助人在這個過程中,未盡合理限度義務加重其損害的,應當予以承擔舉證責任。比如你扶了一個老人,老人說損害是扶的人造成的,那麼這個老人就要承擔舉證責任,要證明這件事情。

  認真細讀《條例》後,心裡有一股堵了多年的污濁氣終於有了發洩口,杭州通過立法的形式把“扶不扶”的納到了法律規範內,讓好人不在流淚,讓雷鋒精神繼續傳揚。

  自南京彭宇案後,有公衆認為“判決結果讓國人的道德觀倒退了50年。”在彭宇案發生之前,如果路途遇上摔倒的老人或者婦女所有有道德良知的人都會毫不猶豫地出手相救,可現在再遇上這類事件,幾乎每個人可能得猶豫了,猶豫的原因是他“不想多事”。

  為什麼不想多事,因為做了好事如果被訛還要好人自己舉證證明自己的清白,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從常理上看根本就不通。但當時的法律就出現這樣的漏洞,出現這樣不健全、不合理的規定,因為沒有明確的規定就援引類似法律讓好人蒙了冤,讓想伸出手提供給幫忙的人都縮回了手。不是社會文明道德的倒退,人心的倒退,而是法律的不健全讓壞人鑽了空子,讓好人受了委屈。

  杭州是這一條例的頒布至少在杭州市能使很多市民的心靈上的枷鎖破裂,每個想要提供幫助的人不會再有後顧之憂,在這樣好的文明條例的引導下,社會風氣會漸漸地清明起來,讓訛人者掂量一下法律,不會再利用所謂的法律“保護”自己不正當的“損失”。

  這讓筆者想起當年面對“扶不起的老人”北京大學副校長吳志攀的表態:如果北大校友做好事時遇到風險,比如扶起摔倒的老人被起訴,北大無償提供法律支持,如果敗訴要賠償,北大出20萬,多出的由校友募集支持!雖說法律不能替代道德,但它可以保護道德。當法律能够保護做好事卻反遭誣陷之人的合法權益時,才是給道德撑腰的最強大的力量。(來源:多彩貴州網 作者:黃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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