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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假槍真罪”的司法爭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0-21 14:11:33


  四川20歲少年劉大蔚因網購仿真槍而被判無期徒刑,這一刑罰引起不少人關注。在隨後召開的“假槍真罪”解決出路研討會上,多位參會律師呼籲,目前中國槍支認定標准滯後,仿真槍案量刑畸重,亟須修法。

仿真槍案多發

  35歲的馮昕,正在等待最高法院對其二審判決的核准,他此前被法院認定犯走私武器罪,按法律規定應判決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但法院認為如嚴格按法條判決過重,罪刑不相適應,遂在法定刑以下判決馮昕有期徒刑八年,但判決須經最高法院核准方能生效。

  馮昕喜歡收藏仿真槍,他在2013年7月23日去香港幫軍迷們代購仿真槍,從深圳皇崗口岸入境時,被海關從手提袋內查獲可組成10支仿真槍的配件。

  經鑒定,10支仿真槍被認定為真槍。加上馮昕之前購買的24支類似仿真槍,深圳市檢察院認為馮昕構成走私武器罪。

  馮昕案是衆多仿真槍案的一個縮影。劉大蔚在2013年8月網購台灣仿真槍,台灣賣家將24支仿真槍藏於飲水機箱體內部被福建石獅海關緝私分局查獲。這24支仿真槍有20支被認定為槍支,福建省泉州中級法院以走私武器罪判處劉大蔚無期徒刑。

  在更早的2009年10月,河北小販王國其在廣州賣的20支仿真槍有18支被鑒定為真槍,王國其先以非法買賣、運輸槍支罪獲刑十年,歷經六年七次訴訟後,在2016年1月,檢方撤訴。此後他向廣州中級法院申請國家賠償67萬元。2016年7月27日,廣州中級法院向王國其賠償人身自由損害賠償金35萬餘元,并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8萬元。

  王國其案的反轉,讓馮昕的媽媽看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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