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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庭審結束後,王力軍心情輕鬆,站在巴彥淖爾中院門口。新京報記者 付珊 攝 |
13日上午9點,內蒙古巴彥淖爾中院按照最高法的再審指令,對當地農民王力軍收購玉米一案開庭再審。
庭審中,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作為公訴方,認為原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王力軍的行為不構成非法經營罪。
公訴方認為,王力軍無證收購玉米的行為具有行政違法性,但在律師看來,自2016年2月6日起,個人收購糧食已經不為“國家規定”所禁止,王力軍作為農民收購糧食的行為,也非行政違法行為。
庭審持續了一個半小時,法庭宣布擇日再宣判。
“我很高興,我快要自由了。”庭審結束後,王力軍對新京報記者說。
公訴方稱不構成非法經營罪
9點整,審判長宣布開庭,兩位法警分別攙著王力軍的兩條胳膊,將他送上被告席。
13日,王力軍在法庭上說話流暢、語氣堅定,當法官請他陳述時,他表示,不認為自己犯了罪。
13日的庭審對外公開,法庭旁聽席上座無虛席,有至少50人,除了王力軍的家屬、媒體,還有巴彥淖爾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政執法單位代表參與了旁聽。
公訴方認為,王力軍無證收購玉米行為不具有《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非法經營行為相當的社會危害性和刑事處罰必要性,且王力軍從糧農處收購玉米賣予糧庫,在糧農與糧庫之間起了橋梁紐帶作用,沒有破壞糧食流通的主渠道,沒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