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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植物人親自到場”讓制度蒙羞
http://www.CRNTT.com   2021-10-22 18:04:17


  網上有個段子:某人到銀行辦事,看見有法師在作法,口中念念有詞,問工作人員什麼情況,工作人員表示,人死了,存折密碼沒留下。銀行有規定,這種情況下取錢,必須見到屍體。但屍體已經火化,怎麼辦?於是家屬請來法師作法,召喚亡靈。

  這當然只是個段子。人死了,如果沒留下密碼的話,其家屬取錢確實很麻煩,需要辦理各種證明,但還不至於不人性到非得見到屍體不可的地步。但段子的神奇之處在於,人們往往能從現實生活中發現段子裡所說的荒誕場景。植物人辦理殘疾人證必須親自到場,和段子裡的銀行“死要見屍”,本質上是沒有什麼區別的,都是一本正經地幹著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家屬費盡周折,把已是植物人的病人抬到醫院,就為辦一張植物人是植物人的證明,是一種制度性羞辱。一方面,這很容易對病人造成二次傷害,植物人哪經得住這種來回奔波的折騰?另一方面,國家為殘疾人辦理殘疾人證,是一種福利政策,體現了對弱勢群體的人性關懷,要盡可能提供方便,這是不言而喻的政策善意。但像現在這樣,家屬必須四處求人幫忙,把人像行李一樣搬到醫院,才能求得一紙證明,就是有關方面在人為制造政策障礙。福利變成了乞求,味道已經完全變了。假如家屬找不到人幫忙怎麼辦?難道這個證就不辦了嗎?

  至少兩個問題讓人困惑。其一,申請傷殘鑒定證明,必須到指定醫院,而王先生就醫的那家醫院恰恰又不在指定範圍內。不知道這個“指定”意義何在,是因為鑒定植物人是世界性醫學難題,非特定醫院做不了,還是殘聯跟某些醫院關系更好,其他醫院不值得信任?其實,現在三甲醫院早已實現了信息共享,病人的病歷是可以通用的,更何況又在同一座城市,一句話的事,非要搞得這麼複雜。

  其二,其他方面的身體殘疾都還好說,但植物人的情況實在太過於特殊,根本不適合移動。難道殘聯等相關部門從來都沒有考慮過這種例外情況,從而做出相應的應對措施,比如安排醫院上門鑒定?殘聯是服務於殘疾人的,理當有服務意識。我們經常看到有些單位大張旗鼓地搞“送溫暖”活動,怎麼這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反而得不到溫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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