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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英案 輿論關注的是什麼

http://www.CRNTT.com   2012-04-21 08:55:28  


吳英在法庭上(資料圖)
吳英創建的本色集團旗下企業(資料圖)
  中評社北京4月21日訊/4月20日,備受關注的吳英案有新進展: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吳英死刑,該案發回浙江高院重審。以下轉發兩文“於德清:吳英案 輿論關注的是什麼”、“張維迎:從吳英案重審市場經濟 吳英死刑未核准是一場法理情三贏的喜劇”,以饗讀者。

於德清:吳英案 輿論關注的是什麼

  2012年04月20日18:25 來源:時代周報 作者:於德清 
 
  2009年4月16日上午,備受關注的吳英非法集資案在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吳英集資詐騙人民幣達3.89億餘元,近30家媒體及近200名群眾參加庭審。

  日前,吳英案二審,再次引起輿論的關注。在一審被判死刑之後,二審吳英能否免死成為最大的懸疑。

  《刑法修正案》帶來“生機”

  去年夏天,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擬取消近年來較少適用或基本未適用的13個經濟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這曾經給處於二審延宕期的吳英,帶來一線生機。今年初,《刑法修正案 (八)》通過,13項死刑罪名取消,吳英頭上的集資詐騙罪卻並不在免死之列。因此,吳英案的二審,被輿論普遍看做檢驗司法文明以及能否為民間金融鬆綁的標誌性事件。

  近日,有很多聲音在呼籲二審吳英應該免死。如《南方都市報》發表社論認為,民間金融不可遏抑,嚴懲吳英不合時宜。文章稱,“無論此前已經有了多少個祭旗者,中國民間金融與地下金融現象愈演愈烈,本身就說明目前對於民間金融的限制已經遠遠滯後於現實經濟的發展。檢方以不合時宜的嚴刑峻法,試圖建立沒有地下金融的烏托邦社會,事實上是在拖市場經濟發展的後腿。”《上海商報》也發表社論認為,吳英案應該再次促進民間融資清晰立法。有的觀點則認為,吳英的罪名背後帶有強烈的計劃經濟與壟斷色彩。“在這個過渡的時代,為吳英這個帶有過渡性質問題的人留下一條活命。”

  總而言之,輿論關於吳英案二審的問題上,均傾向於以民間金融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而希望二審法院能夠給吳英一條生路。這與最近藥家鑫案引發的社會爭論,可謂反差極大。有關藥家鑫案,凡是主張迎合世界文明的潮流廢除死刑者,均在網絡上收到了大量的磚頭和口水。儘管,吳英案也偶爾會被牽涉入這場辯論之中,然而,為吳英辯護、呼籲吳英免死者卻較少受到質疑。表面的原因在於,藥家鑫身上有人命,而吳英主要是涉及錢的問題。公眾很難對惡性殺人犯寬恕,而對於經濟性非暴力犯罪取消死刑,則能夠理解、容忍,並且也有相當廣泛的社會共識。

  民眾關注審判結果是否公平正義

  然而,問題在於,同樣是兩個可能會被判死刑的人,公眾為什麼又都體現出同樣的焦慮?為什麼,那麼多的人在主張判藥家鑫死刑的同時,又認可吳英免死呢?人命不都是同樣寶貴的嗎?如果是基於對生命權利的珍視,那麼,這兩條人命都不應被判死刑;如果公眾真是嗜血如命,那麼,暴戾者或許都會主張把這兩人殺死。

  當然,我並不認為,大多數公眾在這同時發生的兩件案件上,發生了精神分裂,或者在執行雙重標準。對此最合理的解釋,或許在於,民眾關注的並非兩個案件最終的審判結果,而是在審判過程和結果中能否實現真正的公平和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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