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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月刊:要對台灣當局作恰當定位

http://www.CRNTT.com   2014-09-04 00:50:03  


 
        台灣當局對兩岸定位發生曲折變化

  1991年5月,台灣當局宣佈終止長達44年的“動員戡亂時期”,不再視中共為“叛亂團體”,不否認新中國政府為治理大陸地區的“政治實體”,稱為中共當局或大陸當局。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定義,大陸地區是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而台灣地區是指“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以此來看,台灣當局也把新中國政府定位為“地區政府”。這之後,台灣當局的兩次有關兩岸問題的重大宣示都是本著“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的定位。一次是1992年8月“國統會”關於“一個中國”的決議:“一個中國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台澎金馬。台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分”。⑤另一次是1995年4月李登輝回應“江八點”的談話:“民國三十八年以來,台灣與大陸分別由兩個互不隸屬的政治實體治理,形成了海峽兩岸分治的局面,也才有國家統一的問題”。⑥

  但是,從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開始,李登輝主政的台灣當局,在既難以否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又要堅持“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的矛盾中,放棄了“中華民國”政府仍然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的立場。1995年6月,李登輝在美國康乃爾大學的演講中,正式公開對外拋出了“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概念,試圖把“中華民國”與台灣等同起來,以與1949年以前的“中華民國”相區隔,把兩個政府的對立導向“兩個國家”的對立。1999年7月,李登輝在接受“德國之聲”專訪時,按照所謂“強化中華民國主權國家地位專案小組”的研究結論,拋出了“兩國論”,宣稱:“1991年修憲以來,已將兩岸關係定位在國家與國家,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的關係,而非一合法政府、一叛亂團體,或一中央政府、一地方政府的‘一個中國’的內部關係”。⑦

  而就在“兩國論”出籠前幾個月,民進黨通過了《台灣前途決議文》,接受了“中華民國”這個政治符號。2000年民進黨上台執政,陳水扁於2002年8月提出“一邊一國論”,進一步把兩岸定位為“台灣中國、一邊一國”。2005年8月,陳水扁在“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基礎上,再拋出關於“中華民國”的四階段論述,即“中華民國在大陸、中華民國到台灣、中華民國在台灣、中華民國是台灣”,把中華民國和台灣完全劃上了等號。⑧

  李登輝和陳水扁主政下的台灣當局,刻意強調“經過修憲,國家主權領土範圍已限定於台澎金馬”,刻意回避“中華民國法定領土為1947年制憲時固有疆域的範圍未曾變更”,從“中華民國政府政治改造工程”中推導出“中華民國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的另一個國家”、“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台灣就是中華民國”這樣的結論,這在法理上是根本站不住腳的。但是,一般的台灣民眾,並不會去區分政府、國號、國家三者的差異,加之“台灣主體意識”的作用,“兩國論”或“一邊一國論”在台灣社會被認可的程度並不算低。⑨正因為如此,2008年馬英九上台後,雖然否定了“國與國關係”,但沒有立即回歸“一國兩區”的定位,而是說兩岸是“特殊關係”。直到2012年再度當選後,馬英九才在就職演說中鄭重宣示:“依據憲法,中華民國領土主權涵蓋台灣與大陸,目前政府的統治權僅及於台、澎、金、馬。換言之,二十年來兩岸的憲法定位就是‘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⑩

  台灣當局在兩岸定位上出現的從“一個合法政府一個叛亂團體”、到“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到“兩國論”、到“一邊一國論”、再回到“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的曲折變化,導致目前台灣內部藍綠兩個陣營對兩岸定位的尖銳對立以及社會上的嚴重分歧和認知混亂,造成兩岸政治關係的探討更加複雜也更加困難。坦白說,由於舊中國政府遷台而使台灣因緣際會地掛上了“中華民國”這塊招牌,台灣地區單獨承載“中華民國”的國號已超過一個甲子,幾乎具備了主權國家的全部特徵,台灣社會早已習慣了“台灣就是一個叫中華民國的國家”,認同兩岸是“兩個各自發展的國家”的不在少數,⑪馬英九主政的台灣當局拔亂反正,回歸“一國兩區”的兩岸定位,是基於法理基礎,民意基礎並不厚實。因此,探討兩岸政治關係,還必須考量台灣內部的政治現實,拿出破解難題的智慧和魄力,並準備接受差強人意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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