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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沈陽投資3000萬項目 被區政府強收出讓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7-02 11:53:20


崔懷彬指著被開發後的小區,其背後的3棟居民樓尚未拆除。
 
  供暖期剛過,準備繼續拆遷的崔懷彬,因涉嫌故意毀壞財物及故意傷害於2009年4月1日被公安部門羈押,後被法院判處一年半有期徒刑。

  崔懷彬稱,在進入看守所期間,新城子現代副城開發區和沈北新區建管局等3位領導多次找到他和妻子曲亞平,要求把項目開發權讓給張介卿,但都遭到拒絕。“張介卿動了開發權的主意,前期我花了那麼多心血,肯定不能接受”,崔懷彬稱。

  沈北新區政府於2009年6月5日召開專題會議,並形成《關於文化家園拆遷工作有關事宜的會議紀要》。該紀要載明:“以前已辦完的項目相關手續,如崔懷彬不同意移交,可由福卿公司負責補辦。區建管局配合,可邊施工邊補辦相關手續,不收取費用。”

  曲亞平稱,在未經崔懷彬和她允許情況下,張介卿單方接手該項目強行拆遷並施工建樓,她多次報警無果。此說法得到時任新城子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劉曉和時任新城子街道黨委書姜文元的證實。他們表示,當年6月張介卿開始單方接手拆遷,8月開始建樓,到10月末,工程項目多層主體已完工,高層主體已封頂。

  副區長開會決定收回土地開發權

  2010年10月,刑滿出獄後,崔懷彬發現,其投資的項目已被過戶給沈陽富宸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宸公司),3000多萬元投資不知去向,而張介卿卻稱土地是被政府收回。

  相關資料記載,2009年11月,沈陽市國土資源局新城子分局與福卿公司解除了該地塊的土地出讓協議,收回了土地。2009年12月9日,沈陽市國土資源局沈北分局將該地塊重新掛牌,富宸公司以總價72903645元公開交易競得該地塊,取得該地塊開發權並進行開發建設,項目名稱也被更改為“福宸宬宮”。經核實,富宸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張友,為福卿公司法定代表人張介卿之父。

  投資的項目被更名過戶,新項目自己卻無任何開發權,為查明真相,崔懷彬至今仍奔波於多個政府部門間了解情況。

  今年5月,沈北新區國土資源局張貴菊局長對崔懷彬表示,他們是依據區政府2009年10月30日的第10次會議形成的《區政府常務會議紀要》收回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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