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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沈陽投資3000萬項目 被區政府強收出讓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7-02 11:53:20


 
  記者查閱該會議紀要得知:2009第10次會議鑒於該項目多年形成的複雜情況和信訪問題,同意區信訪聯席會議確定的由區政府收回文化家園項目土地,重新進行掛牌的方案。

  對於信訪聯席會議,崔懷彬十分氣憤,“這個會議根本不存在”。了解此事的一位原沈北新區信訪局領導表示,這樣的會應該有記錄,經查檔案卻沒有任何記錄。“後來好多部門都專門來調查過,根本就沒有這個會議”,時任新城子街道黨委書記姜文元稱。

  該會議紀要中寫有,“聽取討論了區建管局局長李翀昕‘關於文化家園有關問題的匯報"。而據崔懷彬提供的錄音證實,李翀昕並不承認曾在會上發言。今年6月25日,李翀昕再次對崔懷彬承認,“會上沒讓我匯報,都是孫興武一人說的”。曾列席會議的時任新城子開發區副主任劉曉也證實,會上對於文化家園有關問題的匯報約一小時,“孫興武發言了很長(時間)並表態”,最後形成會議決定將土地收回。

  收地費用轉入其他公司

  區政府收回文化家園項目土地時,本應將開發期間產生的費用及曾出讓土地的費用返還給原開發公司福卿公司,然而該費用卻返還給了法人代表為張介卿之父的富宸公司。

  2014年11月18日,沈北新區政府向沈陽市人民檢察院出具了一份說明。該說明稱,在2009年12月30日至2010年4月7日之間,支付收回福卿房地產土地補償款11670583.5元;支付實際拆遷費用64104168元。

  然而,新城子現代副城開發區管委會未將7400多萬元撥付給原開發公司福卿房地產公司。據該說明內容,其將7400多萬元分四次撥付給了張介卿以父親名義註冊的沈陽富宸公司。

  “這樣資金又流回了張介卿手中,他才有資金重新購地,但是前期的投資是我拿的,至少應該有一部分返回給我啊”,崔懷彬稱。

  為何新城子開發區財政局將本應返還福卿公司的收地費用撥付給了富宸公司?時任開發區管委會財政局局長的於維清對崔懷彬表示,兩公司法人代表系父子關係,兩家公司實際是一家,實際均由張介卿掌控,在孫興武的要求下,開發區管委會的會計直接將錢打給了富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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