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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開禁馬路攤販 城市管理更趨理性務實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3-02 10:03:05  



一、上海開禁馬路攤販 彰顯以人爲本

1、上海開禁馬路攤販 城市管理開始重視人情
  從今年下半年起,上海市民無需再爲修鞋、修傘等瑣事而四處尋尋覓覓了。2月26日,據上海《東方早報》報道,該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業2007年便民利民措施發布會上透露,“五一”前將出爐《城市設攤導則》(以下簡稱《導則》),幷于下半年正式開始實施。對于馬路攤販,不再實行一律取締的政策,而是根據市民需要,在周邊市民同意的基礎上,允許小販在某些路段地點設攤擺賣。(上海《新聞晨報》)

  顯然,便民利民、門檻不高、地點具有選擇性、尊重各方利益,是這份《導則》的幾大特點。而《導則》不拘泥于部門牽扯,對設攤采取“酌情而定”,不僅給人“化繁爲簡”之感,有利于擺脫“龍多不治水”之困,更有濃厚的人情味。這樣既節約了城市資源,也有效利用了城市空間。(北京國際在綫網)

  在國內,上海是第一個試水放權式管理馬路攤販的城市。一個追求雍容華貴的國際化大都市,怎能讓衣著簡樸、攤點簡陋的小商小販來裝點光鮮的馬路風景呢?由此,讓人看到了管理者的善意。(浙江在綫網)

2、擺攤設點市民判定 改變以禁代管行政模式
  長期以來,大陸的城市管理的執法內容似乎就是由一系列“不准”所組成——不准亂設攤、不准亂髮小廣告、不准開“黑車”、不准沿街乞討、不准違章搭建、不准當街擺放夜排檔等等。單純以禁止的思路來指導城市管理工作,看上去是快刀斬亂麻,其實脫離實際,是管理者的一厢情願,也是一種懶政思維。上海“開禁”馬路攤販,其意義就在于按照以人爲本的要求,改變這種“以禁代管”的行政模式。(湖南紅網)

  城管與路邊攤販之間“猫捉老鼠”的游戲,在很多城市已經成了一道別樣的風景。上海解禁路邊攤販最大的轉變在于,城市不再單純以管理者的身份裁决路邊攤的存廢,而是本著服務的宗旨,將評判的權利交給了市民。城市最主要的功能就是服務市民,只要路邊攤能滿足市民的實際需求,何妨有選擇地加以保留?上海對馬路攤販的由“堵”變“疏”,體現了大城市的寬容和政府管理理念的轉變。(北京《北京商報》)

3、凸顯四大正面效應 破解全國性難題新途徑
  倘若此項市容管理之善政在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那麽,此舉勢必帶來四個方面的正面效應:

  其一,上海街頭不時上演的“大蓋帽”與游動攤販之間“猫捉鼠、鼠戲猫”的荒誕劇將大爲减少,使政府形象得到改善。

  其二,方便市民日常生活起居,尤其是數量龐大的中低收入市民,將因此獲取由街頭巷尾小攤販所提供的豐富低廉的服務。

  其三,把部分游動攤販納入正當經營範圍加以管理後,利于居民小區周邊的市容環境改善,利于减少游動攤販擠占馬路而影響交通的副作用。

  其四,在廣大低收入市民的服務需求得到一定滿足的同時,游動攤販經營者正當的合法權利——首先是基本生存權,也將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滿足和保障。(上海《東方早報》)

  城市管理的最大難題一直是流動攤販的管理,這也是目前討論最多的城市管理話題。上海“爲馬路攤販開禁”,維護了攤點經營者最基本的生存發展權,“部分路段經市民同意方可設置”,又對這些攤販進行了必要的規範,有效平衡了“市容整潔”和“便民利民”的兩難關係,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切實之舉,值得其它城市推廣和學習。(河北《燕趙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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