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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釘子戶引轟動 物權法能否終結强制拆遷?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3-24 13:38:52  



一、重慶釘子撼動全國 漫天要價還是拆遷違法

1、獨力抗拒拆遷三年 重慶史上最牛釘子戶形同孤島
  今年3月初,大陸網上開始流傳一個帖子,題目是《史上最牛的釘子戶》,內容是一張圖片:一個被挖成10米深大坑的樓盤地基正中央,孤零零地立著一棟二層小樓,猶如大海中的孤島,隨時都有傾覆的危險。如今,重慶這座“史上最牛的釘子戶”將很快消失。3月19日重慶九龍坡區法院舉行聽證後,裁定支持房管局關于搬遷的裁决,幷發出限期履行通知,要求被拆遷人在本月22日前拆除該房屋,如不履行,法院將强制執行。(北京中國網)

  “釘子戶”房屋産權人吳蘋稱,自己與丈夫楊武的房産有219平方米,産權證和國土證都齊全。而自己選擇了實物安置,要求開發商按産權證上的面積和用途,歸還相同面積的商業用房,幷且提供臨時過渡門面,門面朝向不能改變。吳蘋說,“我不是刁民,像我這樣的人,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外傳她因爲向開發商提出二千萬元人民幣補償未果,才拒不搬遷,吳蘋表示,她不會接受金錢補償,但開發商補償條件實在不合情、不合理,才抗爭至今。(廣州金羊網)

  而當事的開發商——楊家坪“百老匯”項目開發部經理王偉介紹,鶴興路片區280戶都已經搬走,唯獨剩下了吳蘋一家。(河南中原新聞網)

2、遭遇拆遷補償不公 評估價與市場價差距相當懸殊
  對楊武吳蘋一家人來說,2004年的9月5日是關鍵的一天。這天在重慶楊家坪鶴興路上,貼出了開發商動遷的公告,動遷期爲一個月。在20世紀90年代以前,鶴興路是楊家坪最繁華的商業中心和著名的“好吃街”,可居民房子大多建于20世紀40年代,年久失修,火灾不斷。(四川在綫網)

  據瞭解,拆遷補償方案有現房安置和貨幣安置兩種。楊家坪“百老匯”項目開發部經理王偉稱,兩年來,和楊武有過近40次接觸,但均未達成協議。“事實上,目前的這種僵局我們也不願看到”,王偉表示,整個項目公司投進將近3億元,因遲遲不能開工,每天僅利息就有6萬元。(北京中國網)

  據王偉回憶,2004年9月,他們與吳蘋第一次接觸。吳蘋提出了“賠償”和“還房”兩大要求,賠償額達600多萬元。對房屋置換,吳的要求也較具體:原位置、原朝向、原面積、原樓層等。因無法滿足該要求,雙方首次接觸不歡而散。後來,吳蘋得知她的樓房一樓的評估價是18841元/平方米,二樓是3785元/平方米,認爲這與剛建成一年的楊家坪步行街的店面與住宅售價相差懸殊。王偉稱,此後,“在多次接觸無果的情况下,我們于去年12月,向九龍坡區房管局申請行政裁决”。(湖南紅網)

  今年1月11日,九龍坡區房管局下達行政裁决書,要求楊武15日內自行搬遷。3月19日,法院向楊武下達拆遷通知,要求被拆遷人在本月22日前拆除該房屋。(北京中新網)

3、拆遷面臨何種結局 民衆財産開發商利益誰更重要
  22日,楊武爲防止拆除人員偷襲,搬入煤氣罐及生活用品,幷在孤樓外竪起國旗,帶上了各種證明其合法權益的法律文書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宣稱要誓死抗爭到底。房主在房頂上還挂著一標語,上面寫著“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産不受侵犯”。爲了守護這幢小樓,作爲“散打冠軍”的房主甚至放弃了一場比賽……總之,房主擺出了一副“决一死戰”的姿態。但是,一本《憲法》擋得住推土機嗎?一名“散打冠軍”敵得過拆遷隊嗎?恐怕連房主自己的心裏都很清楚:這是一場沒有懸念的“决鬥”。(北京人民網)

  這一開發商和房主利益衝突事件已引起無數網民關注,因爲《物權法》將在今年10月1日生效。“釘子戶”讓民衆聯想到,有了《物權法》後,到底是民衆的財産比較重要還是開發商的利益重要?(山東《濟南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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