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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爲“辭職門” 勞動合同法遭遇第一場尷尬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1-10 11:35:04  


 
四、員工辭職再上崗 資本强權呼風喚雨

1、彰顯員工弱勢地位 急需政府職能部門介入
  對于華爲“辭職門事件”,輿論憤憤不平,直接將矛頭指向了“資本的强權”,擔憂資本强權利用其强勢法律資源以專業手段合法傷害勞動者權益。當前的勞資關係是一種“勞弱資强”的格局,勞工的權益普遍受到企業或多或少的剝奪。連華爲自己也承認,這次“辭職”是資方統一安排的,所謂的“主動辭職”,且不說是否真能人人“主動”,更致命的是,員工可以不“主動”嗎?所謂“所有工作滿8年的華爲員工,在2008年元旦之前,都要先後辦理主動辭職手續”,這個“都”字其實已表明,華爲員工是無權不“主動”的。(北京《中國青年報》)

  相對于用人單位而言,得不到外界法律幫助和組織扶助的員工仍會在很長一段時間裏處于弱勢地位。這種不對稱的博弈,急需政府職能部門的介入——不是要去明令企業于法律之外再承擔某種義務或責任,而是應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和媒介告訴勞動者有權享有何種權利,以及如何運用法律來爭取自己的權利。不去努力改變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在法律資源占有上的嚴重不對等,而一味指責華爲的所爲,無疑是不明智的。(上海《東方早報》)

2、規避空間太過寬鬆 “辭職門”爲勞動法敲警鐘
  一邊是華爲的“自行其是”,一邊是輿論公開的道德譴責,或許口水之外,華爲“辭職門”唯一的價值便在于,爲人們提供了一個全面審視當前勞資關係中諸種矛盾的視角。人們還應反思的是,爲什麽中國的立法給諸如華爲這樣的資本强權提供了如此寬鬆的規避空間?(河南大河網)

  既然《勞動合同法》一經頒布,就被專家和管理部門人士認識到,《勞動合同法》可能使企業大規模裁員,那麽這部法律的起草者、討論者和通過者難道不會認識到這種現象?爲什麽不從法律的角度去避免這種現象的發生?誠然,任何一部法律幷非完美無缺。但是像新的法律會使企業大規模裁員這是非常明顯的問題,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北京國際在綫網)

  《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導致用人單位大規模裁員的風潮,這不能不讓人們倍感遺憾。如果一部法律的實施導致衆人的利益無端地遭受損失,那麽不能不說是法律制定者的失職,不能不說這代價太沉重了些。(湖南紅網)

3、警示帶薪休假制度 謹防員工福利又成空文
  11月5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職工帶薪年休假徵求意見稿。帶薪休假制度肯定會加强可操作性,但操作性能達到什麽程度,却讓人難以樂觀。引起極大反響的華爲公司“辭職門”事件,便是一個典型。對華爲的指責其實已無濟于事。正如法律專家所說,從現行法律看,華爲此舉沒有違反任何法律。也正因如此,它讓輿論感到寒心,那就是在現實情况下,資方完全掌握主動,而勞方的弱勢地位,絕不會因爲一部《勞動合同法》而有顯著改變。(北京新華網)

  從華爲“辭職門”事件回到帶薪休假,資方對《勞動合同法》都找到了規避的途徑,難道面對帶薪休假制度就找不到規避的辦法嗎?對于很多勞動者來說,連雙休日都享受不了,又怎能奢望帶薪休假?如果勞方與資方的權利仍然處于極不平等的狀態,那麽“辭職門”事件還有可能在其它公司上演,帶薪休假,很可能就是“水中月鏡中花”。(上海東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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