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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礦難驚天下 “官煤勾結”再釀苦果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2-16 09:08:07  


 
一、觸目驚心令人髮指 洪洞礦難細節驚人

1、礦難遲報五個小時 礦方自行處置草菅人命
  12月5日23時15分,山西省臨汾市洪洞縣瑞之源煤業公司民營新窑煤礦發生爆炸事故。這起礦難奪走了105個礦工的生命。國務院“12•5”事故調查組組長、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說,“12•5”事故是2006年以來全國一次死亡人數最多的特大安全生産事故。(北京人民網)

  事發後,礦方不是及時上報,而是自行組織了37人盲目下井營救。爆炸發生在由煤礦私自盜采的9號煤層,這一煤層和規劃開采的2號煤層有壁墻封閉。2號煤層所受威脅不太嚴重,首批逃生者多數就是從2號煤層巷道中逃出的。礦方的營救選擇從2號煤層打通壁墻通向9號煤層施救,致使9號煤層爆炸後的有毒氣體灌入2號煤層,不但給2號煤層的作業礦工帶來灾難,還使15名救護礦工重又失去了寶貴的生命。(北京中國網)

  直至6日淩晨5時多,礦方才向政府報告。此時,距事故發生已5個多小時。“這就貽誤了最佳的搶救時機,加重了事故的傷亡。”山西省煤監局總工程師徐占成說。(北京《中國青年報》)

  爆炸後緣何不及時上報?我們不得而知,但在通訊手段如此發達的今天,用“忙于搶救,無暇上報”作爲理由難以服人。顯然,遲報的背後是一個僥幸心理,它往往與瞞報和謊報緊密相連。(北京《人民日報》)

2、惡意超層越界開采 礦主“吃著碗裏,看著鍋裏”
  山西省煤管局局長王守禎說,釀成驚天慘禍的新窑煤礦核定能力爲年産21萬噸,國土部門批准可以采2號、3號煤層,但安全許可證和生産許可證只允許采2號煤層。然而,貪婪的礦主“吃著碗裏,看著鍋裏”,對國土資源部門沒有批准開采的下組煤9號煤層垂涎已久。調查發現,礦主想儘快“吃”完9號煤層,竟然在這個煤層同時開了10個掘進面,動用10個工作隊,實行“人海戰術”輪班作業。事發時,九號煤層共有十個包工隊在掘進。事後初步查明,其間違規使用非防爆機動車多達五十四輛,李毅中說,“這是引發爆炸的潜在發火點。”(上海東方網)

  一位在山西混迹多年的煤礦包工頭告訴記者,爲了“超采”,煤礦老闆幷不按照政府規定的采礦圖紙、規劃進行采煤。爲了不被察覺,“一個煤礦至少有四份圖紙”,真正實施操作的圖紙只有老闆一個人知道。“超采”的另一個好處是偷稅漏稅,交足核定産量的稅款後,“剩下的都是老闆的。現金交易,很難查。”(廣州《廣州日報》) 

  另外,該煤礦管理混亂、嚴重超員。按照山西省煤炭管理部門規定,“該礦核定生産能力爲每年21萬噸,井下作業人員每班不得超過61人,但全礦井下工人多達447人,發生事故時,井下作業人員多達128人。”不僅如此,該礦層層轉包、以包代管,將井下生産承包給來自河南、重慶以及當地的四個包工隊,而後又層層分包。事故發生後,在核查人數時竟找不到一份全礦職工花名册。(雲南《雲南日報》)

3、礦難細節皆是痼疾 空談“不能再死一個礦工”
  隨著調查的深入,“12•5”礦難背後的真相逐漸被一一曝光,剖析這些細節,也許可以更好地反思礦難。

  幾乎就在山西省代省長孟學農說向報道這一事故的新聞媒體表示感謝的同時,央視《焦點訪談》的記者却遭遇了采訪的重重關卡,攔截的警察說“上面說不能采訪”,到底是誰表面上歡迎監督,暗地裏又指示“不能采訪”?

  該礦核定年生産能力爲21萬噸,但從實際産量來看,僅去年産量就達五十多萬噸,今年七個月的産量就已經超出年核定生産能力。到底是誰允許該礦超量開采?該礦被批准開采二號煤層,但却在礦井設計時就把煤倉布置到九號煤層,將主斜井打到九號煤層。九號非法煤層從2005年開始掘進,非法盜采快三年了,爲什麽沒有人發現幷制止?(北京新華網)

  9號煤層從未進行瓦斯等級鑒定及自然傾向性鑒定;沒有正規采煤工作面,完全是以掘代采;沒有形成獨立的通風系統,屬無風微風作業,這樣的煤礦爲什麽還六證齊全?背後究竟有沒有什麽交易?(四川新聞網)

  該礦年核定井下作業人員每班不得超過61人,但全礦井下工人多達447人。發生事故時,井下作業人員多達128人,嚴重超定員生産,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是否真的瞌睡了?該礦沒有安裝瓦斯監測監控系統,井下礦工大多數沒有配備自救器,這樣的混亂生産局面,爲什麽沒有人進行安全干預?

  該礦層層轉包、以包代管,將井下生産承包給來自河南、重慶以及當地的四個包工隊,而後又層層分包。事故發生後,在核查礦井人數時竟沒有找到一份全礦的職工花名册。連煤礦都可以層層轉包,到底是誰給煤礦開這樣的非常規綠燈?該煤礦用50多輛農用三輪車拉煤,礦主要錢不要礦工性命的意識可見一斑,進進出出的拉煤三輪車,難道有關主管領導和部門都突然“失明”了嗎?

  記者問該縣煤礦安全監管局的工作人員,平時不到煤礦實地檢查嗎?工作人員回答,煤礦安全員報上來就行了,工作人員太少了。“人少”也成了礦難的理由,監而不督,察而不督,監而不管,盡職不盡責的監管頑疾可見一斑。(北京和訊網)

  此次礦難發生後,有關官員說“不能再死一個礦工”,又是設立安全警戒日,又是重獎舉報,又是整改,又是道歉和檢討,怎麽讓人相信?要知道,在2007年內,山西臨汾市已經發生3起礦難,分別是2007年3月28日堯都區餘家嶺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6人);2007年5月5日蒲鄧煤礦特大瓦斯爆炸(死亡28人),難道要將謊言進行到底?(新疆天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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